4月18日聊城疫情最新情况通报:临清市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
4月18日,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请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延勇,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福亮,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杜永,临清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副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孟永超通报疫情防控最新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内容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下面,通报我市最新疫情情况。
2022年4月17日14时,临清市报告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为我市无症状感染者17,系在省外返聊人员核酸检测时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7,男,33岁,货车司机,临清市戴湾镇人。2022年4月12日至14日曾到省外送货,4月15日晚返回临清市,当日核酸检测阴性。4月16日前往莘县,当日晚返回途中于聊城北高速口采集核酸样本,4月17日凌晨混采阳性,遂将其集中隔离,再次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结果呈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无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行CT、血常规检查无异常,专家组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情况稳定。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基因测序等工作正在进行。
4月17日,聊城市增加划定封控区5个,其中,临清市1个,为无症状感染者17及其父母居所的胡同,莘县4个,为东鲁街道通达汽车服务市场内的二芳汽修、金萌面食、玛吉斯轮胎、英振汽车电器等店铺;增加划定管控区2个,为临清市戴湾镇李资庄村、莘县东鲁街道通达汽车服务市场(包括其内部的印象云梦轩小区);增加划定防范区2个,为临清市戴湾镇、莘县东鲁街道办事处。
截至4月18日11时,全市现有2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临清市1例、阳谷县1例。
截至4月18日6时,我市现有接受隔离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37人、次密切接触者1029人。其中,涉东昌府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疫情密接2人;涉阳谷县疫情密接117人、次密接593人;涉临清市疫情密接35人、次密接152人;市外协查密接83人、次密接284人。目前,除上述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外,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4月16日、17日,我市接连增加了两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这充分说明,我市外防输入的压力很大,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在此,通过新闻媒体再一次提醒入聊返聊人员,要切实做到“三早两少”,就是早报备、早隔离、早检测、少外出、少聚集。在这方面,好的典型就是本轮疫情的无症状感染者12、13,自省外返聊后,主动向社区报备,之后按照社区的要求立即前往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没有造成本地传播,既保护了自己,又减轻了社会压力,确实值得表扬。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两天新增的无症状感染者16、17,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引发疫情传播风险,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敬请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4月16日,阳谷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外地市返阳人员),其从外地返回阳谷后,未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阳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4月17日,临清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省外返临人员),其多次驾车往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多次躲避疫情卡口排查,且未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也未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管理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临清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严肃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