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猥亵被拘喊冤:误会 想加微信 发千字文自辩(全文)
今年5月,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对张磊(化名)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行政处罚法决定书显示:张磊在地铁上看到一个女孩漂亮,想占便宜摸对方大腿,行为构成猥亵。
7月19日,张磊向潇湘晨报记者反映,当时自己只是想加对方微信,因为地铁人多,他“不小心”碰到了对方大腿,被对方误会。甚至,被拘留的当日,他还给女孩准备了一份礼物,“一方面道歉一方面表心意”。
张磊说,当时警方调查认定他是猥亵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案发前他在地铁里已经游荡了半天时间。为了说明情况,张磊还写了一封约千字的“求助信”,称在地铁闲逛时自己的生活方式。信件中以古代的阮籍自比,称自己在地铁“东游西逛”和阮籍“穷途之哭”类似。
不过,张磊也承认,自己在第二次接受警方调查时,做笔录时曾供述了自己曾有摸大腿的行为。他解释称,是因为自己当时不被信任。
办理此案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此案处理程序没有问题,如果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法学专家表示,行政案件的办理有言词证据和物证多方面支撑,在行政处罚决定已经下达的情况,违法嫌疑人单方面翻供,在没有新的证据支撑下意义并不大。
地铁上偷摸女孩大腿被行政拘留,事后翻供:只是想加女孩微信
张磊今年20多岁,湖北人,大专学历。在今年5月,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对其曾作出10日行政拘留处罚,案由是猥亵。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安机关查明,2023年5月3日22时许,违法行为人张磊在武汉地铁2号线江汉路站开往螃蟹呷站的车厢内,因看见被侵害人长的漂亮,产生占其便宜的想法,于是违法行为人张磊用右手摸了被侵害人的大腿一下。
决定书载明,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张磊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的陈述、视频资料、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决定书作出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
不过在6月20日,张磊对此决定提起了行政复议,6月21日被受理。
张磊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这么说道,5月3日的晚上,他在地铁中遇见一名女孩。本想走上前去加个微信,但是由于内心过于紧张以及车厢人多拥挤的原因,不小心碰到了该女孩的腿部,以致于产生误会,女孩随即报了警。
“当时,我看女孩正在气头上,所以没有吐露实情,只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到了再次传唤的那天,我准备了一份礼物想要送给女孩,既表歉意,又表心意。而警方却只传唤了我一个人,并且对我误会很深,认为我涉嫌猥亵并作出了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张磊在申请书中说。
求助信中以古人自比:在地铁内东游西逛是自己的一个生活方式
近日,张磊还向媒体发出一封千余字的求助信。这封信看上去颇具文采,行文中还不时引用典故和古汉词语。
“在三国时期的竹林七贤中,有一位叫做阮籍的名士。他有一个爱好,经常喜欢坐着一辆马车东游西逛,每当无路可走的时候,便会号啕大哭。而我,与他有几分相似,我也经常会坐着地铁东游西逛。与他不同的是,每当抵达终点站的时候,我不会号啕大哭,而是会原路返回。”
这是这封信的开头,引用的是三国时期魏国诗人阮籍的典故,王勃在《滕王阁序》中“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说的也是这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