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猥亵被拘喊冤:误会 想加微信 发千字文自辩(全文)(2)
张磊认为,警方最后认定他猥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查到他在地铁内已经待了大半天。他引用这个典故的原因是以项籍自比,是说明他自己也喜欢在地铁里东游西逛,这是他的一种生活方式。
在信中,张磊介绍了事发的大致经过,称当日在地铁内自己是“不小心”碰到女孩大腿,女孩将他抓住并报警后,他没有向警察交代实情,事发7天后被警方再次传唤并拘留。
不过,这封信中描写的事件过程也有些难以理解之处。比如,他称自己喜欢乘坐地铁反复过江,再比如,他描述女孩报警后自己的心理活动为“我心里对她还是挺钦佩的,我想这个女孩能够坚持自己的原则,丝毫不退让,挺正直的。相比之下,我就显得私心过重了”。
信中还写到,再次被警方传唤之日,他还给女孩准备了一份礼物,“既表歉意,又表心意”。
自述经过:指甲过长,不小心“抓”到对方
7月19日,张磊从自己的角度向记者介绍了当日事发经过。
张磊称,他租住在武汉洪江区。5月3日中午,他来到来到武汉地铁二号线的地铁站内。据其本人讲述,自己特别喜欢乘坐二号线江汉路站到积玉桥站这一段,这是一段跨长江的地铁,他会反复往返乘坐,“寻找灵感”。
寻找什么灵感?张磊说,他在过江时经常看着一副小篆字帖,还曾经写过两首诗。张磊还将曾经写的两首诗发来给记者,称是参照董必武先生的诗写的。
张磊说,乘坐地铁列车来来往往期间,偶尔也会在某个地铁站“驻足”休息。5月3日晚上10点多,他还在地铁线上逛,并再次从积玉桥站上车。在地铁上,他看到站在旁边一个20来岁的女孩,“想认识一下加个微信”。
“当时地铁上人很多,我又觉得自己很落魄,又不好意思,一直在犹豫。”张磊说,快到下一站时,女孩往门口走,他也跟了上去。
张磊说,当时人很多,自己右手拿着手机,左手原本自然垂着,在行走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女孩的腿部,被女孩一把抓住。
“女孩穿的是短裤,而我的手指甲有点长,应该是慌乱之下指甲抓到了她,故而产生误会。”张磊说,她当时对女孩说“不是故意的”,并道歉,但女孩并不相信。
张磊说,但是现场很多人围观,女孩一直抓着他并在螃蟹岬站下了车。下车后,张磊向女孩道了歉并表示愿意赔钱。
“我的目的还是加她微信,没有过多解释,想着加了微信后再解释。”张磊这样向记者解释表示要赔钱的缘由。不过女孩没有同意,并报了警。
难以理解的说辞:承认猥亵是“为了给女孩送份礼物”
张磊说,之后出警人员把他们带到了地铁站的警务室内,并做了笔录,但他只说自己不是故意的,没有说实情。他所谓的“实情”,是指自己实际目的是想加女孩微信。
次日凌晨0点多,张磊做完笔录离开。
直到5月9日,他再次被传唤至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从上午9点左右一直待到下午。“我说不是故意的,但民警不相信。”张磊说,民警说“你做了什么事情你不知道吗”,他“力争”到下午最终承认是“看到了这个女孩漂亮”并摸了她。
张磊说,期间民警给他看了两张监控截图并签字,有一张是女孩上地铁前乘坐地铁下来,他站在电梯旁边,离女孩很近的照片。另一张照片是在地铁上,他的头离女孩很近的一张照片。
张磊说,自己实际上是在上了地铁才关注到这个女孩,上地铁之前没有看到她。
第二次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摸了女孩?张磊再次给出了让人难以理解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