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虐打8岁女儿引关注 律师:可能不构成犯罪

光山新闻网 admin 2019-02-02 22: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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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 梁宙

  深圳一对夫妻多次虐打8岁女儿的视频在2018年12月23日搅动网络舆论,目前警方已经证实此事属实,当地妇联也已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而据当地居民反映,被打女孩的父亲平时比较热情,以前并未看到夫妻打孩子。

  2018年12月22日,一篇题为《又现虐童视频,跪求转发找到受虐女孩并报警》的推文在网上广泛传播。在一段不到4分钟的视频中,一个穿着深圳学生校服的女孩遭到父母多次虐打,包括抽耳光、拿扫帚打、扯头发甚至用脚踢等方式,引发社会关注。

  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阳光宝安于12月23日下午通报称,2018年12月22日晚,网传西乡街道一女童被殴打的视频。接此情况后,宝安公安分局立即开展核查,并于23日10时30分许,将视频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刘某华(男,广东人,34岁)、陈某文(女,广东人,33岁)及涉事女童(8岁)带回辖区派出所调查。

  通报称,经调查,母亲陈某文、父亲刘某华对殴打8岁女儿的事实供认不讳。初步调查情况与视频相符,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目前,警方正在依法调查处理,区妇联已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 

  12月23日下午,界面新闻记者来到事件发生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径贝新村,在刘某华夫妇的住处附近,很多邻里都对该事件有所耳闻。刘某华夫妇租住在一栋四层楼房中的二楼,每一层楼只住一户人,直到晚上,二楼并未亮灯。

  该栋楼房的房东是一位90多岁的老太太,不过她此前并不知道自己的租客存在严重的虐童行为。“当日上午,居委会治安队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过来带走刘某华夫妇和孩子,当时房东还在问他们干嘛去,”周莹(化名)是涉事夫妇的邻居,直到下午,她拿着视频给老太太看,老太太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另一位邻居何飞(化名)刚听到刘某华夫妇虐待孩子的事情时,他还不敢相信。当时,何飞的儿子拿着视频过来问视频中的男子是不是邻居刘某华,他看过视频后感到吃惊,“他们家住这里两三年了,之前没看过他打过孩子,想不通他为什么会打孩子这么厉害。”

  周莹刚得知该事件也同样感到意外,“平时被打女孩她爸比较热情,偶尔和我们聊聊天,没看到过这对夫妇打孩子,兄妹两经常在楼下玩耍,平时我的小孩也在这里玩,看起来刘挺喜欢小孩子,没想到背后这样打孩子。”

  不过,周莹也表示,从来没和刘某华妻子说过话,“她看起来比较内向,不怎么爱说话。”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刘某华夫妇虐待孩子的视频是从一个家庭监控app“乐橙”上下载的,账号密码是女孩父亲的牌友提供。这位女孩父亲的牌友因曾将手机借给女孩父亲登陆乐橙查看监控,所以他的手机能自动登陆这家人的乐橙,一次在无意间看到了视频里有虐童情况,便持续关注了一个月。

  周莹也表示,在径贝新村,很多人都会在家里客厅装个摄像头,用来监看孩子做作业等。

  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中心执行主任李恩泽对界面新闻表示,父母虐打孩子需负法律责任,根据虐童的程度,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看构不构成治安拘留,第二种是看构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不构成治安拘留,就需要批评教育。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父母打孩子比较出格的,包括语言、武力上,可能要对涉事父母进行批评教育,重一点如打到孩子有外伤,可能要治安拘留,如果打到孩子有轻伤或者更严重的,就可能构成犯罪。”李恩泽分析,在该案中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涉事夫妇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

  李恩泽表示,现实中,相关部门在处理父母虐童案件时,都会考虑怎么处理对孩子最有利,如果只从法律角度去考虑,把孩子父母判刑了,那么孩子归谁管就是一个问题。

  据当地政府通报,宝安区妇联已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李恩泽表示,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司法行为,从法律途径对涉事夫妇的行为给予规范,告知他们后果和违法性,引起他们的重视,保证以后不再犯。如有再犯,则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