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玉环破获非法制售“特供”“专供”假酒案(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4-18 05: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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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后,警方又循线追踪打掉另一个以宋某为首的假酒生产供应团伙和包材供应商竹某某。至此,该案的涉案人员全部被抓获,摧毁了从生产到终端销售的全链条犯罪网络。

  “这批假酒涉及茅台相关商标89个、五粮液相关商标50余个,一般消费者凭肉眼很难识别。”吕漳说:“通常制假物品以其正品零售价计算,‘特供’‘专供’酒没有参照物,品牌方无法估价。”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此类犯罪与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互联网售假、危害食品安全及非法印刷等行政违法行为交织关联特点,公安机关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深挖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等销售假酒的犯罪线索。根据重点地区制假售假犯罪形势,组织开展跨省集群战役,斩断“产供销”犯罪链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开展“净风”专项行动 净化社会风气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军队名义,以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牟取暴利。

  “特供”“专供”酒之所以禁而不止,吕漳分析道:“用‘特供’酒招待客人,说到底还是为了面子。公安机关联合多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希望从观念上把喝‘特供’‘专供’酒从‘有面子’变为‘丢面子’。”

  记者注意到,有关部门于2013年印发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六部门于2022年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明确网上网下销售的“特制”“接待”“内招”以及“军供”“军队特供”等标识、字样的商品均系非法产品。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假借“特供”“专供”的名义,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滋长不良社会风气,损害党政机关、人民军队形象。

原标题:劣酒“改头换面”每瓶获利上千元——浙江玉环破获非法制售“特供”“专供”假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