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诬陷并殴打搀扶者后被拘 如何破解“扶老人困局”(4)
南城县公安局建昌派出所教导员 饶亚威:当时也考虑到社会影响,老人扶不扶一直是一个热点话题,我们觉得鼓励好人做好事,惩戒恶人做恶事,才会真正宣扬社会的正义。
为善行撑腰
亮出鲜明执法态度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类似事件可能会引发公众对善行的顾虑,但是个别的误解或恶意并不能动摇善良的本质,而法律也始终站在善良的一边, 抚州警方在这起事件中迅速介入,为少年讨回了公道。公正高效的执法行为,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有力地捍卫了社会的信任。
南城县公安局的这条短视频发布之后,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作为这起案件的主办单位,建昌派出所也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舆论压力,但令人欣喜的是,不管舆论再喧嚣,社会公众对于公安机关鲜明的执法态度,给予了赞同和肯定。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建伟:要肯定公安机关对于老人的行政处罚是非常正确的,而且对于正义的伸张来说,是必要的举措。公安人员从正义的立场出发,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依法处理这个案件。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不仅在于处罚他个人,而在于把这个案子的结果彰显社会,做好人有好报,法律会支持你,会鼓励你,做坏事勿以恶小而为之,你也要承担法律后果,我觉得这个是这个案子中最核心的一个点。
惩恶扬善、激浊扬清,这正是良法善治的应有之义。2021年1月1日,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就专门设立了“为善举撑腰”的两个法律条款。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我们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好人条款”,这个条款是鼓励做好事的人,鼓励好人好事的条款。
“好人条款”
从法律层面对助人者给予保障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这两条分别说的是如果去帮助别人的时候,见义勇为的人受到伤害了,那么侵权人肯定要承担责任,如果侵权人赔不了或者侵权人找不到了,那么被帮助的人应当给予补偿。
还有一个条款是施救者去施以援手了,结果最后被救助的人认为你伤害了我,你要赔我钱的,就是所谓的“被讹上了”,这种情况民法典也有一个规定,是可以不用赔钱的,这两条是整个“好人法”的一个重要的基础。
增加社会信任感
也是勇于做善事重要因素
除了在法律层面为好人“撑腰”,鼓励人们见义勇为,专家指出,增加人们的信任感也是让大众勇于做善事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