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 改变在身边(3)
没有一种经历,比置身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之中,更让人感到光荣和自豪;没有一种梦想,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更为恢弘壮丽。能成为这场伟大改革的亲历者、见证者,我何其有幸。
这一年,作为转隶人员,我的关键词自然离不开“转变”二字。无论是政治站位上的转变、思想认识上的转变,还是办案理念上的转变、履职角色上的转变,都让我收获满满、无悔无憾。
通过充分的融合和学习培训,我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与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有着很大的区别。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模糊、动摇、放松。
还记得转隶之初,我简单地把监委组建、人员转隶等同于改革,对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理解得不深不透,通过不断深入学习,我认识到改革不是简单的职能叠加,“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不是简单的口号,更是重要的方法论。
那时候,一接到问题线索,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查职务犯罪的情况,但办理了几宗留置案件后,我发现,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只查职务犯罪,还要查违纪违法行为;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办案中要转变对抗式监督和调查方式,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做的是人的工作,是触动人的思想和灵魂的工作,要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这一年,我实现了由单一的执法者向既执纪又执法者的转变。工作中,我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的学习,克服纪法不够贯通的短板,发扬法法衔接顺畅的长处,争做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
这是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监察体制改革的浪潮将我们推向时代前沿,我们唯有不忘初心踏实干、忠诚履职再出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纪检监察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才算无悔青春、不负韶华!
国家监委一年间
2018年3月11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修正案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监察委员会”一节。
2018年3月18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选举杨晓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年3月20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
2018年3月21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
2018年3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主持。
2018年3月28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
2018年5月2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年10月21日
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