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好校内外小卖部?
如何管理好校内外小卖部?
■“四问校园食品安全”之三
守护中小学生“舌尖上的安全”,除了学校食堂,校内外小卖部等商铺也不容忽视。
不久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三部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校内小卖部、超市等的开办、经营范围等,珠三角多个城市都有明确规定,东莞、中山等城市还对“五毛食品”等不健康食品发出售卖禁令。相比之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更让家长们担忧。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盲点”,有专家呼吁监管部门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同时也应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校内商店监管普遍到位
“老板,买一包香烟。”
“没得卖,校园商店是禁止向学生销售烟酒、散装熟食、凉菜、药品及违禁物品的。”
日前在惠州中学采访时,记者尝试在校园商店购买香烟,商店工作人员作出上述回应。在惠州,按照相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控制油炸食品、膨化食品、碳酸饮料等不健康食品出售,不准自行加工熟食。杜绝“三高”“三无”“五毛”、辣条及不正规厂家食品的进入。
而东莞、中山等多个珠三角城市,也对校园内小卖部(超市)经营范围等作出规定,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东莞市教育局2012年印发的相关通知规定,严禁经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或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东莞市纺织服装学校总务处副主任罗斌介绍,该校小卖部由食堂统一管理,购入的食品饮料与饭堂食材购买一样,有定点供应商,并且严格按照管理要求,100%索票索证。
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中山加强了对学校超市(小卖部)管理,对“五毛食品”等不健康低营养食品发出售卖禁令。各镇区、各学校在与超市(小卖部)签订合同时,必须把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作为重要内容,做到违约必罚。中山市华侨中学副校长陈海鸥建议,对于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的规定,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明细具体的判断标准,方便参考执行。
对于开办校园小卖部,一些城市也有明确规定。在东莞、惠州,就要求非寄宿制管理的学校,不得开设校园商店或小卖部,确实需要开设的,要符合有关建设、卫生等规定,并按规定领取卫生、营业等有关证照。
在深圳,学校申请开办校园超市或小卖部必须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深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共有128家有证经营的小卖部、超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每年春秋季校园食品专项检查中,会对校园内小卖部的资质情况及销售食品的索证索要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无证经营会立即督促其整改并依法查处。
校外店铺食安状况让家长担心
“校园内的食品安全我倒不怎么担心,更担心学校周边的商铺。”深圳一所小学二年级学生家长黄女士说。黄女士的担心不无道理。记者日前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板桥巷附近看到,在一所小学三十米内,有包括超市、小卖部、便利店、快餐店、奶茶店等6家商铺。下午放学后,不少学生会到小卖部购买食品。“校园周边店铺食品安全情况,我们无权管理,只能是加大对孩子们食品安全常识的教育。”上述学校一名老师说。
记者在珠三角多个城市采访发现,一些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令人担忧。在中山市松苑中学正门口斜对面,就有一家主营油炸食品和饮料为主的小吃店,售卖较多种类的油炸食品,还有芝士奶茶等饮料。为吸引客户,店家还设置了学生特价区,主售奶茶、可乐、芬达等饮料。下午放学后,不少学生都会到店里购买。在惠州等城市,不少学生也喜欢在学校周边的商铺购买各式各样的零食、小吃,这些食品质量参差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