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5类人才可提出申请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19-05-14 13: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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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拟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5类人才可提出申请

  人才公寓不设收入限制享受租购同权相应权益

广州拟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5类人才可提出申请

  位于南沙晴海岸小区的人才公寓。梁文祥 刘伟 摄

广州拟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5类人才可提出申请

  落户广州的中高层次人才,将有望“拎包入住”装修好的人才公寓,并享受租购同权相应权益。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5月10日起至5月19日,广州市社会各界都可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为中高层次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 5类人才可提出申请

  广州市住建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人才公寓的定义为:由政府、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或其他社会力量建设筹集,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供应的住房。此举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为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

  有5类人才可申请租赁广州市的市本级人才公寓,具体包括:经认定的市级高层次人才,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以及广州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据悉,这5类人才的具体标准将由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如市级高层次人才标准由广州市人才办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才公寓的申请人,必须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市级高层次人才除外),且未享受人才公寓保障的人士。对于申请人的收入水平则没有进行规定,这意味着中高收入者,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

  中高层次人才可享90平方米公寓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参股建设

  《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才公寓的建设、筹集和分配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服务产业、服务发展,全市统筹、属地负责,分类实施、梯度保障的原则。

  政府人才公寓以各区主导建设和筹集为主,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施人才公寓建设。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筹集、运营和管理。

  人才公寓既可以通过配套建设、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设,也可以通过购买、租赁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还可以通过接受捐赠房源等方式筹集。

  对于人才公寓的户型和建设面积,此次《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新建人才公寓按需设置多种户型,满足各种居住需求。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此外,人才公寓还应具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满足人才聚集生活需要。项目规划选址应考虑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等因素,优先选择城市轨道交通相对便利、产业布局相对集中、公共配套相对完善的区域。教育、医疗、道路、公交等公共设施应同步配套。

  人才公寓只租不售 租金可由区政府自主制定

  去年,广州南沙区推出了首批332套人才公寓,并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参观。在狮子洋畔的人才公寓,拎包入住、统一配租、租金低廉、“坐在客厅能看海”的海景公寓给前来看房的市民留下了深刻印象。

  据介绍,广州市级“人才公寓”属于“只租不售”,市、区政府可以结合市场租金水平给予人才公寓承租人适当的补贴,补贴力度可根据人才公寓的数量适当增减。人才公寓承租人可按广州市承租租赁住房的有关规定,享受租购同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