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获死刑后狱外现身成夜场老总 知情人透露内情
孙小果变形记:强奸死刑犯、狱中“发明家”和夜场“大李总”
1998年2月被判死刑的昆明黑恶势力代表孙小果,时隔21年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再一次被打掉。
外界好奇的是,他是通过怎样的方式,从一名死刑犯,到走出监狱,再成为昆明夜场上人尽皆知的“大李总”。
澎湃新闻()近日从可靠渠道获得消息,一审被判死刑10年后,孙小果曾于2008年10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了联动锁紧式防盗窖井盖发明专利。
有知识产权及律师界专业人士分析,根据最高法有关规定,孙小果2008年申请专利时,理应还处于服刑期,此举很大程度或为减刑。
另有多个权威渠道证实,就在孙小果曾经服刑的云南省第二监狱,其中一名监区长因孙小果事件,被控徇私舞弊、违规办理减刑。
昆明恶霸
据《中国法律年鉴(1999)》“案件选编”介绍,孙小果,曾用名陈果,云南昆明人。
1994年10月,其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监外执行),1997年11月因强奸等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逮捕。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两年四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另有7名同伙被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
《中国法律年鉴(1999)》披露,法院一审查明,1997年,孙小果曾强奸多名女性,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并有当众情节。
上述文章中的另一个情节发生于1997年11月7日21时许。法院一审查明,孙小果为让17岁少女张某某说出其表妹张某萍和男友汪某庆的下落,纠集指使其他6名被告人将张某某和女性朋友杨某某带到夜总会“温州KTV”包房内。孙小果等人即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并用孙小果叫他人买来的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还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
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致张昏迷。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还解开裤子,将尿冲在张某某的脸上。被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8年初,《南方周末》以《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为题,曝光了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的恶行。
夜店老板
2019年4月24日,《昆明日报》头版的一条消息,将21年前的孙小果再度拉回人们视野。
据《昆明日报》报道,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期间,昆明市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澎湃新闻从多个权威渠道证实,此次扫黑除恶被打掉的孙小果,就是此前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
事实上,早在此次被定性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之前,昆明坊间就盛传孙小果没有死,出狱后还注册了多家公司。
多位昆明夜场人士亦向澎湃新闻证实,孙小果出狱后改名换姓,身材发福,以昆明M2酒吧老板的身份为圈内人士熟知,认识他的人都喊其“大李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