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游泳馆等体育健身场所继续执行停业措施(2)
属地体育部门要加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掌握属地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情况,建立准确台账;要加大对开放的体育健身场所的检查力度,要求做到每日检查全覆盖,监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要注重与属地街道乡镇以及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体育健身场所,要及时督促按照有关要求整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要果断关停;要加强对暂缓开放体育健身场所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私自开放现象。要坚持日报制度,每日17时前向市体育局报告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情况(联系人:王新锋;联系电话:87244892)。市体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并适时通报抽查情况。
五、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
市区两级体育部门要加大体育健身场所疫情防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对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体育行业疫情防控有关制度措施,以及《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安全相关法律等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体育健身场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同时,引导广大市民加强健身过程中的自我保护与防控,选择安全的健身场所和健身内容,选择居家健身和线上健身项目,从根本上减少聚集健身存在的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