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运动员归化之路审视思考:我国存在两大障碍(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20 09: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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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我国法律和入籍相关规定,虽然于现阶段,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可以从其他层面另辟蹊径。据相关研究,在不修改国籍法的前提下,可以对国籍法第七条第三项中有关入籍条件的“其他正当理由”给予解释说明——把引进急需的体育人才作为其中一个“正当理由”,允许外籍运动员加入中国国籍。此外,取得永久居留的权利是加入我国国籍的前提。根据相关规定,“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国家急需的体育人才,与该规定并不相违背。因此,归化优秀外籍运动员加入我国国籍是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

  认同感不强是我国归化运动员的另一个障碍。

  当下,竞技体育比赛逐渐演变成代表一个国家经济、军事实力以外的另一个重要领域。在一些国家,利用归化运动员来提高本国体育成绩,时常让民众难以接受。譬如卡塔尔等国大量归化男篮运动员,造成了民众情感波动、认同感不强等诸多矛盾。

  我国是人口大国,如仅靠归化运动员来发展本国竞技体育运动,在民族意识层面可能是难以接受的,但在体育全球化的进程中,归化运动员对于迅速提升竞技运动水平又可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应坚持“自我造血为主,引进归化为辅”的发展方向。归化运动员只能作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的辅助手段,作为体育强国,我们还是应该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原则,加强后备人才的培养,把培养国内优秀体育人才作为重要任务。诚如姚明所说:“如果我们不能从自身着手很好地解决人才问题,那都只能争一时而非争一世。”

  在此基础上,适当调整运动员归化相关政策,发挥其“传、帮、带”作用,由点到面带动整个项目发展。

  此外,将目光集中于海外华裔,也不失为一个解决办法。海外华裔体育人才众多,其中不乏像林书豪、陈佳裕这样的优秀体育人才。华裔是中华民族血脉传承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华裔运动员归化后民族荣誉感相对高,不仅可以壮大国家队的实力,还可以强化海外华人对国家体育发展的关注和参与,从而为我国体育事业腾飞贡献力量。(刊于《半月谈内部版》2020年第5期)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