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尽早推出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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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在11月6日最新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中表示,在金融科技的监管上,要打造包容审慎的创新监管机制。

  具体来说,一是划定刚性底线。以现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基础性标准规则等为准绳,明确创新红线。二是设置柔性边界。平衡好安全与效率的关系,运用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方式,让人民群众参与金融科技治理,为金融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预留创新空间。在固守安全底线基础上包容合理创新,使持牌金融机构享有平等参与创新的机会。

  2019年12月,北京市率先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2020年,在上海市、成渝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地扩大试点,截至2020年8月末,已推出60个试点项目。

  谈及全球金融科技发展动态。央行表示,2019年,融资市场有力助推金融科技应用落地;央行数字货币(CBDC)研究和试点加快;私人部门稳定币发行活跃;开放银行应用加速;数字银行数量增多。

  下一步,央行表示,金融管理部门将做好统筹与协同,强化监管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加快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

  一是以创新监管工具为基础,在总结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经验基础上,完善风险监控体系,适时发布白皮书,尽早推出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

  二是以监管规则为核心,及时出台针对性的监管规则,确保金融科技业务在业务合规、技术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有章可循,解决因规则滞后带来的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等问题。

  三是以数字化为手段,建设数字监管报告平台,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监管规则形式化、数字化和程序化,加快数字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穿透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