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院长龚稼立:切实加强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安全
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国营出席新闻发布会。
龚稼立表示,将切实加强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安全。广东法院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近年来,全省法院对不宜认定为犯罪的20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宣告了无罪,通过再审程序纠正了5件涉产权的申诉案件。最近,广东高院还出台了规范民营企业负责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指引,尽可能减少因为强制措施给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今年以来,广东法院共受理了96名民营企业负责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依法对其中的90名决定采取取保候审,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