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立新任南昌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11月11日,南昌市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南昌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任命决定。省委决定:董立新同志任南昌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提名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南昌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吴伟柱已任南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董立新(资料图)董立新,男,汉族,1967年9月生,江西玉山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学学士。
1985.09--1989.07 江西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9.07--1995.09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科员(其间:1989.11--1991.10挂职任江西省高安县大城乡人大主席团秘书)
1995.09--1999.02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科员
1999.02--2002.04 江西省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科员
2002.04--2004.05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2000.09---2002.07江西财经大学国民经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1.02--2001.05抽调到省委“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督查组工作)
2004.05--2011.02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处长(其间:2008.08--2008.12江西省委党校第33期中青班学习)
2011.02--2015.07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其间: 2013年第十期江西省领导干部中美研修班学习)
2015.07--2018.01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01-- 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
第十四届省纪委委员
(原题为《南昌市新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候选人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