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出台“好差评”管理办法 启动政务服务“好差评”
中国网11月13日讯 据中国民航局消息,民航局日前出台《民航局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评价人可对政务服务机构的服务指南、办事流程、服务效率、结果公开、便民措施、咨询渠道、整改效果,以及政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业务水平等做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的评价。
《办法》明确,线上服务和现场服务均可进行评价。目前,民航47项行政许可事项中,10项可通过民航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及移动服务端实现在线评价,其他37项可通过实体大厅的评价二维码或书面评价表格实现线下评价。
收到差评、投诉后,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具体承办部门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认有效的差评、投诉,承办部门将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评价人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将立行立改,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情况复杂,需要限期整改的,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因客观原因20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将向评价人说明理由,并明确整改期限。
经核实评价内容不属实,缺乏法定依据的,将向评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经核实为误评或恶意差评的,评价结果将不予采纳。
《办法》规定,“好差评”实行实名制评价,评价人身份信息受到保护,保护评价人自主自愿的评价权利和被评价人的解释申诉的权利,确保评价数据真实、有效、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