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反垄断指南将出台 专家:或给整个社会注入创新的活力

光山新闻网 admin2 2020-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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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晓宁

  11月10日到11日,一个理财群里哀鸿遍野,连续两天,中国科技股暴跌,有个股两天跌幅19%,重仓科技股的人两天赔掉了大半年赚到的收益。

  阿里巴巴暴跌,腾讯暴跌,美团暴跌,京东暴跌,两天时间内累计蒸发超2万亿港元市值,不仅如此,在国内数得上名字排的上名号的大型互联网公司均纷纷暴跌。即使在今年美股连续四次熔断的时刻,中国科技股也是相对坚挺的,而这一次它们却集体暴跌了。

  起因是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一则反垄断指南,这份全文8849字的法规将是从顶层设计上重塑了互联网公司的生长生态。比较引人注意的是,法规中25次提到技术,22次提到数据,10次提到算法,这代表了监管层的态度。反垄断指南明确的说明,平台即互联网公司,指南直接管理的对象是互联网平台经济。

  在互联网行业近20年发展中,市场对于这种“新经济”的质疑,还是第一次。在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反垄断律师邓志松的记忆中,之前相关政策对于互联网公司的态度都是“包容审慎”,但这一次反对垄断指南一反常态,首次使用了“科学管理”的字样。

  “对于互联网行业而言,意味着一个宽松监管时代的结束,一个强监管时代的开启。”邓志松说。就在反垄断指南发布当天,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中国央行原行长周小川对互联网科技巨头的垄断行为发出预警。他说,互联网科技巨头掌控大量数据和市场份额,形成垄断抑制公平竞争。

  对于今年疫情下又一次实现大跃进的互联网,毫无疑问这将是一个新变迁开始的信号。

  靴子落地

  在反垄断指南出台前夕,蚂蚁集团IPO被暂停,邓志松就嗅到了一丝不同的味道。在指南出台后,他向记者判断说:这是对互联网平台公司强监管时代的开启。

  反垄断指南发布时间也被认为是具有深意。11月11日正在是电商购物节“双十一”前夕,这被认为是针对电商行业存在已久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而采取的规范性措施。之后几天的资本市场表现证明,互联网反垄断大锤落下,受到影响的不仅仅是电商。

  从股价来看,目前受影响最大的公司是阿里巴巴与腾讯。11月11日,阿里巴巴港股大跌9.8%,腾讯大跌7.3%。其他互联网次巨头们也在普跌:美团下跌9.67%,京东下跌5.6%。两天时间,四家公司累计蒸发超过2万亿港元,超过工商银行总市值。

  “行情大跌有恐慌因素存在”,IT专栏作家信海光说。但长远看,反垄断指南对互联网公司有深远影响。在反垄断指南出台前期,其实已有迹象表说明监管层要“动真格”。

  11月6日,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约谈27家平台。平台包括电商、社交、旅游、搜索、房产、短视频。三部门针对平台经济,对一些看起来非垄断性质的平台,也进行约谈。

  这些被约谈的平台公司包括京东、美团、58同城、百度、奇虎360、搜狗、字节跳动、快手、滴滴、微店、新浪微博、多点、贝壳找房、拼多多、国美在线、饿了么、小红书、携程、苏宁、同程、阿里巴巴、贝贝网、云集网、蘑菇街、兴盛优选、唯品会、腾讯。这个名单几乎囊括了现在知名的头部互联网平台。

  11月10日-11日,上述公司中在二级市场有交易的,无一例外,均股价下跌。除上述公司外,小米也在11日大跌8.1%,跌幅排名靠前。当日甚至因此出现了新的段子:“科技股双十一大折扣,万亿补贴打到骨折”。

  对于此次约谈和反垄断指南,经济观察报记者向这27家公司中近80%的企业进行询问,他们均未做出官方回应。11月12日,腾讯在财报电话会上称,正与监管合作以确保符合文件要求。腾讯称,监管或将更聚焦在交易平台上,而它的游戏、视频等数字娱乐内容,可能并不是聚焦的重点。

  上述三部门的态度是,“平台不是反垄断的法外之地,也不是孕育不正当竞争的温床。”平台专指互联网平台。三部门还称,将持续推动整治线上平台垄断、不公平竞争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趋利避害,创造良好的线上经济发展制度环境和法制环境。

  邓志松告诉记者,中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生效,执行12年,相关行政判例金额高达120亿元,主要集中在汽车、医药、化工、专利技术、通讯等领域,互联网行业罕有处罚。

  这一次,反垄断的重锤落到了互联网平台身上。

  当公司成为巨无霸

  互联网行业有句流传已久的名言,“学成文武艺,卖给BAT。”创业者们或主动,或被动的想法是:把公司做到一定规模,然后被BAT收购或投资。随着百度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沉寂,创业公司投奔的对象,变成A和T,即阿里巴巴和腾讯。

  新兴的互联网次巨头们也不甘示弱。字节跳动2019年投资次数为29次,1年投资次数就是前6年的30%;美团战投这5年投出38笔投资,贯穿吃住行上下游;滴滴的触角已经从出行渗入金融、社区团购;小米的生态链公司已经多达400多家。

  平台公司在其自身行业有优势地位,且不断把触角衍生到其他领域。“这里边其实涉及到一些垄断的嫌疑。”一位互联网从业者说,国外,苹果公司很少去投资依赖苹果为生的APP公司们。国内,巨头在各个领域四面出击。其区别在于,国外有反垄断的传统,导致国外大公司天然受到约束。

  平台经济已经渗透到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14亿人口,其中微信用户12亿,支付宝用户10亿,淘宝用户8亿。根据QM数据,腾讯系、阿里系、百度系、头条系、快手系APP五大平台的APP使用时长,占据了所有APP使用时长的近80%。

  规模扩大的同时,问题开始出现,“二选一”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种。二选一,翻译成反垄断法律术语,指的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的独家交易。今年9月,爱库存在微博发文指责唯品会二选一。爱库存母公司梦饷集团CEO冷静告诉记者,“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经营行为正冲击着网络经济市场秩序。”

  同样的苦主还有一长串。去年双十一,格兰仕起诉天猫二选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更早些时候,三只松鼠、苏泊尔、美的、九阳被牵涉进阿里巴巴和拼多多的二选一口水战。

  电商之外,也有类似的矛盾。2018年,腾讯与字节跳动掀起轰动一时的口水战,字节跳动指责腾讯封链抖音,但抖音在自身进入电商行业后,它选择了和腾讯一样的策略,封链淘宝和京东。

  当竞争陷于混乱,没有人是最终赢家。“垄断不一定代表坏,代表不好,如果你滥用垄断地位,那就是比较糟糕的一种行为,那是需要被监管的。”互联网观察家尹生告诉记者。

  创新与公平的选择

  在平台成长过程中,也有些行为会伤害到用户的利益,大数据杀熟就是典型的一种。

  出行行业的滴滴与酒旅行业的携程,都曾陷入大数据杀熟的争议中。2018年3月,有用户测试后发微博称,两个人使用滴滴打车软件,从同样的地点出发、到同样的目的地,但价格却不同。携程在近几年,多次被推上了大数据杀熟的风口浪尖。还有更多大数据杀熟方式,比如使用iPhone的人和使用安卓手机的人,在同一个电商平台购买同样的商品,会有不同价格。

  有互联网人士告诉记者,以“苹果税”为代表的渠道抽成费用也是一种涉嫌垄断的方式。在iOS平台上,APP开发者需要向苹果支付30%抽成费用,这会导致APP价格上升,“它不是直接税,而是间接税。最终还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尹生更为担忧的是,当平台大到一定程度后,很有可能走上不通过创新竞争,却通过已有资源竞争的路,“这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危害会比较大。”近几年新的次巨头、独角兽,除字节跳动外,背后都有巨头的身影,“你得到巨头的青睐,你很快就起来了。你得不到青睐,你就有可能在竞争中处于下风,甚至最后就消失了。”

  2015年以后层出不穷的并购案,背后也是巨头的意志。华兴资本CEO包凡曾多次讲过滴滴快的合并时的故事:合并的最后关头,滴滴和快的管理层在两个房间分头给阿里巴巴创办人之一蔡崇信和腾讯总裁刘炽平打电话征求意见,“BAT就像天上的神仙,神仙在看人间打仗。”

  “巨头会产生平台经济的优势,可以对后来者通过交叉补贴的方式去竞争,或是通过一些排他性合作竞争。”尹生认为,这种竞争不是在用户体验或技术方面创新,而是通过资本方式竞争,“危害是非常大的,它其实扼杀竞争,扼杀创新,也扼杀了用户的选择权。”

  指南的价值

  指南发布后,《比较》研究部主管陈永伟研究了整整一下午,他认为这份草案的完成度是“超出预料的”,但对有些问题的处理方法仍有待进一步讨论。“它不仅对二选一等现实中已经比较常见的竞争问题给出了处理思路,还对算法合谋等现实中不太常见的竞争问题进行了探讨,既有现实性,又有前瞻性。”

  根据指南,互联网平台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个人数据收集与共享、屏蔽竞争对手或拒绝开放API接口、平台红包和补贴、搜索降权、捆绑销售产品或服务、VIE结构申报等争议已久且反垄断风险比较突出的商业行为,都有了解释和风险提示。

  在全球范围内,对于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反垄断早已有之。2020年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对谷歌发起最大规模反垄断诉讼,这是2000年微软案以来全球最重大的反垄断案件。

  高盛及方正证券发布研报称,指南的出台,有助于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模式的出现留出发展空间,也能更好地协调商家、消费者和平台的利益。“指南最大的意义在于警示平台企业,并不是要马上处理企业,而是让他们不要太过火。”信海光说,这对于平台也是好事,“如果平台没有这个自我意识的话,将来会很危险”。

  尹生告诉记者,反垄断监管如果实施得当,会给平台经济注入一种创新的活力,这也是给整个社会注入创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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