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金台锐评让信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张 璁
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是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只有靠法治才能保证不变味、不走样
最近到某地采访,与一位街道办主任聊到化解信访矛盾问题。他说在基层干了这么久,越来越认识到要真正化解信访矛盾、做好信访工作,必须靠法治。
原来,这个街道地处老城区,过去因旧城改造引发了一些信访矛盾,当时就动了“花钱平事”的心思,但结果却使个别信访人胃口越来越大,提出的诉求也越来越不合理。怎么办?
街道办主任说,后来他们就转换思路,越是闹得凶越要讲法治,该给的补偿严格依法依规“一碗水端平”。几年坚持下来,很多人慢慢发现法律政策确实不可能突破,后来矛盾也就化解了。
事实上,近年来的大量基层实践表明,真正要化解信访矛盾,就必须以法治破题。
不依法本身就容易滋生信访矛盾。如果相关决策行政不依法,面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致使该维护的合法利益没得到维护,该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信访矛盾自然就暴露出来。如果化解矛盾纠纷不依法,错误认为“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那么信访矛盾就会滋生蔓延。如果个别群众也一味“信访不信法”,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侥幸心理,那么信访矛盾就会愈演愈烈,甚至导致违法犯罪。
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是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只有靠法治才能保证不变味、不走样。信访工作中,该以法律途径处理的,就不能随意法外解决,否则不仅损害了法律权威,还难以有效解决问题。
正常的信访工作,应该是对群众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对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说到底,信访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只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方式,才能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作用。
信访工作的成效,也需要用法治来衡量。以法治为尺度观察信访工作,就是要看一个地方的信访工作是否于法有据,解决问题是否依法依规,群众表达诉求是否依法有序,群众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依法维护。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这一方面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在信访工作中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另一方面也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
法者,治之端也。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信访的法治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只有一以贯之地推行法治,让信访工作始终运行在法治轨道上、法制框架内、法定渠道中,久久为功,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和法治环境,才能改变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也才能更好地将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在实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