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三级联赛俱乐部名称应去企业化2021赛季前完成
人民网北京12月14日电 中国足协职业联赛专项管理事情集会会议今天在上海召开。中国足协对中超、中甲及中乙三级职业联赛俱乐部名称要求实行非企业化改观,应在2021赛季开始前完成。
按照中国足协《关于各级职业联赛实行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改观的通知》,俱乐部名称的类型和要求如下:
一、俱乐部在工商部分注册的官方名称应类型为:行政区划+俱乐部名称+足球俱乐部+企业组织形式;个中俱乐部名称长度不高出四个汉字。
二、报名介入联赛的俱乐部简称或球队名称应类型为:行政区划+俱乐部名称。球队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可能犯科人组织名称,也不得利用非汉字。
三、俱乐部名称中不得含有俱乐部任何股东、股东关联方或实际节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名称,也不得利用与上述字号、商号或品牌名称相似或近似的汉字或词组。
四、俱乐部名称用词或用语应康健文明,切合社会主义焦点代价观,揭示精力文明建树新民风;各俱乐部应努力在名称中浮现地区传统文化、汗青风尚、人文精力或俱乐部理念等特色。
五、如俱乐部股东有非营利性法人教诲机构或其部属同名企业的,颠末中国足协核准,俱乐部可利用该股东的名称或简称作为俱乐部的名称。
六、俱乐部或其股东、投资人出资设立的其他企业或俱乐部关联方(不包罗足球培训机构、角逐场馆或练习基地运营机构、体育专项医疗病愈机构等),未经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事先书面同意的,不得利用俱乐部的全部或部门名称作为该企业或关联方的名称;假如已经有切合上述景象名称企业的,原则上应在俱乐部完成2021赛季注册存案后6个月内完成该企业的改名手续。
俱乐部名称改观措施划定为:
一、各俱乐部应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将经工商部分隔端答应的拟用名称、俱乐部所有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俱乐部股东附属及部属企业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编号,报中国足协比赛部审核。
二、中国足协将不晚于2020年1月15向各俱乐部书面反馈审核意见。
三、拟用名称初审切合要求的俱乐部,可在收到反馈后到各地市场监视打点部分担理改名手续;拟用名称初审不切合要求的俱乐部,应于2021年1月31日前提交新拟用名称至中国足协比赛部,中国足协将于5个事情日内反馈审核意见。
四、各俱乐部应不晚于2021年2月28日在中国足协完成2021赛季的注册手续。自2021赛季起,对付俱乐部名称不切合要求的俱乐部,中国足协将不给以治理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