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投资帽上限6亿元人民币外援年薪最高300万欧元(2)
俱乐部一线队海内球员的单赛季平均薪酬不得高出每人税前300万元人民币。如俱乐部降级,一线队海内球员平均薪酬仅在降至中甲联赛的第一年可以超出中甲联赛相应限额尺度,但不得超出该俱乐部上一年度一线队海内球员实际平均薪酬。
(六)外籍球员小我私家薪酬限额
俱乐部外籍球员单赛季小我私家薪酬不得高出税前300万欧元。
俱乐部降级不影响原切合中超联赛尺度的外籍球员条约的有效性,但俱乐部与任何外籍球员的新签或续签条约应按中甲联赛外籍球员薪酬限额执行。
(七)外籍球员薪酬总额限额
俱乐部外籍球员单赛季薪酬总额不得高出税前1000万欧元。
如俱乐部降级,外籍球员薪酬总额仅在降至中甲联赛的第一年可以超出中甲联赛相应尺度,但不得超出该俱乐部上一年度外籍球员薪酬总额。
(八)入籍球员薪酬限额
各俱乐部可自行选择本俱乐部的入籍球员凭据海内球员或外籍球员尺度执行相应的薪酬限额(包罗球员小我私家薪酬限额、一线队球员平均薪酬限额或薪酬总额),并在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存案。
(九)国度队球员的薪酬按上述限额执行,不再另行上浮20%。球员介入国度队集训和角逐,由中国足协发放补助和奖金。上述补助和奖金不纳入球员薪酬限额的核算领域。
三、条约的调解和执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各俱乐部应凭据上述划定的要求,利用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发布的尺度制式条约模板与本俱乐部球员(包罗新引进的球员)签订新的条约。如原条约薪酬高于新条约约定薪酬,两边应友好协商签署增补协议,约定薪酬差额部门的付出方法。俱乐部按照增补协议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放的薪酬差额部门,不纳入球员薪酬和俱乐部总支出限额的核算领域。如俱乐部与单个球员签署增补协议的,海内球员新条约的薪酬不得低于税前300万元人民币/年,外籍球员新条约的薪酬不得低于税前200万欧元/年。
从2021赛季开始,如已和俱乐部签署增补协议的球员转会,在与转入俱乐部协商一致的环境下,球员可以将已在中国足协存案的增补协议转移到新转入俱乐部推行,并与转入俱乐部签订新的增补协议。新增补协议中的实际应付款金额、付出方法和相应条款原则上应维持稳定。任何环境下,俱乐部不得通过增补协议的方法增加球员的年度薪酬收入。
上述原条约是指已在中国足协举办存案的条约,或在2020赛季中超联赛最后一个注册转会期竣事后第一天至本文件签发颁布日之间签订的并于2020年12月16日17时前通过信息化平台上传的切合划定的球员条约。不切合上述条件的条约,不得作为两边协商签署增补协议的依据。
各俱乐部应最迟于 2021年第一个注册转会期竣事前,完成下列文件在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的存案,不然相关球员条约和增补协议将不被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承认 :
(一)切合球员薪酬划定的尺度制式条约,
(二)俱乐部和球员关于办理原条约与新条约薪酬差额问题的增补协议。
四、中超联赛俱乐部奖金限额
俱乐部主要赛事单场税前奖金限额如下:
中超联赛各俱乐部每赛季可特别设立总额不高出 1,000万元人民币的灵活奖金,由俱乐部自行抉择利用方案。灵活奖金的实际支出金额将被纳入俱乐部年度总支出限额核算领域。
五、惩罚法子
(一)俱乐部总支出高出限额
俱乐部单个财务年度总支出超出限额不高于20%的,将被扣除联赛积分6分;超出限额高于20%但不高于40%的,将被扣除联赛积分12分;以此类推。联赛扣分最多不高出24分,并将在审查陈诉签发年度的赛季执行。
(二)球员集团薪酬高出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