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多举措支持入境旅游发展
原标题: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多举措支持入境旅游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加强入境旅游工作,优化签证和通关政策,完善入境旅游服务。对此,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高度重视并表示,将全力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为扩大对外开放、便利人员往来提供政策支持,多措并举满足境外游客入境旅游需求。
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表示,在会同外交部提高驻外签证机关来华签证办理效率的基础上,为外国人来华旅游等提供更多渠道和便利。一是为入境旅游外国人提供口岸签证便利。目前,全国71个城市97个口岸签证机关可为国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办理团体旅游签证,每次在华停留不超过30天。二是持续优化过境免签政策。目前,18个省23个城市31个口岸,对53个国家人员实施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即53国人员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可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联程客票,在规定区域内免签停留72/144小时,为外国人短期过境从事临时商务、会议、旅游等活动提供出行便利。三是实施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符合政策适用条件的外国人可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旅游,目前,我国已在上海实施外国旅游团邮轮入境15天免签、在海南实施59国入境旅游30天免签、在广西桂林实施东盟10国旅游团入境144小时免签、在广东实施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进入珠三角地区和汕头旅游144小时入境免签政策。四是优化通关保障。进一步简化邮轮及船员查验手续,推行随船查验方式,提高通关效率,助力推动相关旅游企业、邮轮公司设计推出更多邮轮航线和旅游产品,吸引更多访问港邮轮来华和外籍旅客登陆观光。下一步,国家移民管理局将持续统筹研究深化扩大开放的移民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进一步服务保障我国旅游业发展。
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高度重视入境旅游服务工作并表示,将多措并举满足境外游客入境旅游需求。一是积极推动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建立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平台,推动出入境证件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互联网领域便利化应用,目前港澳台居民可持内地(大陆)通行证等证件享有在交通、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社保、工商、税务、住宿等领域35项便利;推动外籍游客持用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游客持用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预订景区门票、购买车(船)票、住宿登记等便利化社会应用。二是加强入境旅游课程培训。积极参与入境旅游商伙伴行动,持续为国外从事来华旅游业务人员提供课程培训,帮助相关人员了解有关法律政策,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来华旅游行为,防范境外组团游客随意脱团,维护正常出入境秩序,为来华旅游人员提供优质入境旅游服务。
外国人申请72/144小时过境免办签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是要属于72/144小时过境免签范围国家的公民;
二是需持有能证明本人国籍身份的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符合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入境条件;
三是根据申请的过境免签时长,需持有72/144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联程客票或者相关证明,填写临时入境外国人入境卡,并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询问。
如外国人符合上述条件,可向我国20个城市的边检机关提出办理144小时过境免签申请,或向3个城市的边检机关提出办理72小时过境免签申请,其他城市暂未实施该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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