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穿越无人区失联50天被救,不认错不认罚,凭啥?!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5月8日电(李赫)小伙冯浩无人区失联50天后被救生还,这一幕“有惊无险”的剧情在曝光后迅速登上网络热搜,然而事态随后的发展却出人意料。
资料图:冯浩获救。图片来源:同行者李志森微博
对于冯浩和他两位伙伴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行为,西藏安多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开出了每人5000元的罚单,但劫后余生的冯浩却表示异议并提出复议,旋即引发巨大争议。
安多县林业局负责人8日上午告诉中新网记者:截至目前,二人仍未露面缴纳罚款。
冯浩被救生还。图片来源:冯浩同伴李志森微博
这一系列风波,到底是怎么回事?以非法行为让自己身处险境,被救出却不认错认罚,又是凭什么?
根据此间多家媒体报道,3月5日,冯浩、冯浩女友林夕(化名)和李志森三人结伴穿越1500多公里的羌塘无人区。4月16日,林夕和李志森结束穿越,但3月15日离队的冯浩失联。随后他们向多地警方报警,警方和林业部门一同展开搜救工作。5月5日,冯浩最终与救援队员相遇。
在这一幕看似惊心动魄、又结局幸运的剧情当中,需要首先明确的是——冯浩等人未经报备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行为,是违规、违法的。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禁止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图片来源: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官方微信
据安多县林业局负责人介绍,2017年,西藏林业厅就发布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禁止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严禁在羌塘自然保护区组织或进行非法穿越活动,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另外,早在2015年,西藏、青海、新疆三地就已经联合发布过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进入阿尔金山、可可西里、羌塘三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公告中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冯浩等人的罚单,正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开出的:“根据《条例》的第34条第2项内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
为何对冯浩等人实施5000元上限的从重处罚?该负责人解释说:“这次搜救行动涉及多县,动用人力物力资源的情况尚在统计。单就安多县域内,从自然保护区管理分局到10个专业的保护站,一共120个人中出动了近110人,还动用了10辆皮卡车,20多辆摩托车。各个站都成立了救援队伍,拓展巡逻范围往更深的方向去寻找,从他的同伴出来以后就开始,搜索了20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