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城市文脉(5)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2-09 1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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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发展,现代城市的功能结构出现了新特征。一些融合办公、商业、居住、休闲等功能的新型片区应运而生。这些片区特色鲜明、开放包容、环境优美,极大提升了城市的创新性、宜居性。城市的历史文化、现代功能、生产生活氛围共同构成可体验的综合环境,成为一座城市的魅力和吸引力所在。

  我国有着悠久的城市建设历史。早在西周时期就形成了营城制度,城邑总体布局纳入礼制轨道,形成特有的空间秩序。我国城市建设在许多方面体现着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理念。比如,北京的胡同、湘西的吊脚楼、安徽的四水归堂、福建的土楼等,这些特有建筑既与当地的气候条件、风土人情、生活习俗相适应,又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今天推进城市现代化,对于历史文化既要传承,又要创新。在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保护历史文化底蕴,发挥城市功能,让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2023年,我国城镇化率为66.16%,与发达经济体80%左右的水平相比还有发展空间。近5年,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0.93个百分点,每年超过1000万农村居民进入城镇,带来大量新增的物质文化需求。同时,我国城市中还有不少老旧街区面临着房屋失修、人居环境差、发展动力弱等综合难题。如何凝聚共识、汇聚合力,既不断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又保护城市历史文化、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并以此带动城市品质的提升,是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面临的必答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了城市的历史和文脉。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1982年,我国建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截至2023年9月,全国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41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99个,中国传统村落8155个,历史文化街区1274片,历史建筑6.3万多处。我国历史文化保护理念不断提升,保护对象不断扩充。从大拆大建走向“绣花”功夫,从分散保护走向协同保护,实现了保护理念的与时俱进。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和配套政策举措。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提出“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强调“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延续历史风貌”。2021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提出“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持城市记忆”,对历史文脉保护划出“底线”。这些制度规定的出台,为做好城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提供了理念指引和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让我们的城市建筑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城市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城市不是钢筋水泥的简单堆砌,而是一个有机而复杂的“生命系统”。制定城市发展规划,须综合考虑城市的功能定位、文化特色等多方面因素。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理,统筹好发展与保护,既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又充分发挥城市现代功能,让广大市民更加方便、舒适、安全地生活在城市中,增强市民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在这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成功探索。比如,被誉为“里坊制度活化石”“明清建筑博物馆”的福州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一方面通过修旧如旧,尽量保留古调神韵;另一方面通过适度开发,着力引入能够展示福建非遗文化的活力业态,打造沉浸式文旅演艺项目,充分发掘古厝内在价值,古老街区成为城市的亮丽名片。在千年瓷都景德镇,御窑厂、陶溪川、陶阳里等一批遗产保护与活化项目逐渐建成,老瓷厂区和传统手工作坊区实现华丽转身,陶溪川成为具有重要影响的创意社区,传统手工业成为创业方式,延续千年的古老产业焕发蓬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