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海南全面禁售燃油车
本报记者 黄晓慧
近日,《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在全国率先提出2030年“禁售燃油车”时间表,同时明确了所有细分领域车辆清洁能源目标和路线图。
围绕2030年实现“绿色智慧出行新海南”的总目标,《规划》提出了三个阶段目标,即公共服务领域的公务车、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领域自规划发布起,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或者清洁能源汽车;社会运营领域的轻型物流车、分时租赁车自规划发布之日起,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城市环卫、旅游客运、城乡班线等在2025年前后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领域车辆以增量严控、存量引导更替为主线,到2030年全省私人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100%。
针对阶段性目标,《规划》提出了多方面措施。首先是建设高效、智能的能源加注基础设施网络。坚持充电为主、加气为辅,加氢提前布局的原则,力争通过3—5年时间,建成覆盖全省、满足各类型清洁能源汽车应用基本需求,充换兼容、快慢充互补、多场景结合、智能化的充电加气、加氢网络。
其次,推进增量和存量汽车双向清洁能源化。通过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总量控制,严控传统燃油车增量比例。出台全省公务用车清洁能源化工作方案,抓紧落实全省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推动老旧柴油车淘汰和中重型老旧柴油车污染治理,2030年起全省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
此外,还将完善新能源汽车社会的便利化、经济使用环境;构建清洁能源车辆为载体的绿色、智慧交通体系;推动清洁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建成结构多元、智慧创新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
据介绍,2017年环境监测数据显示,海南省机动车尾气排放对PM2.5的贡献率超过35%,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海南省最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之一。2016年以来,海南省初步构建了全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的政策体系。截至2018年底,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超过3.71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为2.28万辆,清洁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占全省汽车保有量约为2.9%;建成电动汽车各类配套充电设施超过4500个,电动汽车环岛出行构架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