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2-29 17: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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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我们应当对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和规则体系、维护双边多边合作机制等当前对外开放的重点课题和相关举措进行深入思考,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优化政府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等方面下更大功夫,继续针对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在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加快改革步伐,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进而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第一,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激发进口潜力,实施更加重视进口的贸易政策。随着居民收入增加、消费能力增强,我国消费升级趋势明显,中高端消费新增长点不断涌现,为扩大进口提供了空间。积极扩大进口,就要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和制度性成本,优化进口结构,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扩大对各国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进口。

  第二,优化市场环境,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必备的法律制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我国将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放宽外资市场准入,继续缩减负面清单,保护外资合法权益,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体系,稳步扩大金融业开放,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我国已经出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深刻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三,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目前,我国已批准设立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开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打造创新发展的先行区、营商环境的样板区;抓紧研究提出海南分步骤、分阶段建设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加快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进程;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深化我国与相邻国家或沿线国家合作的领域,在内外空间的拓展中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第四,继续深化双边合作,完善多边合作机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国已同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积极参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等机制合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全球提供开放合作的国际平台;支持对世界贸易组织进行必要改革,让世界贸易组织在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第五,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多方面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其中的一个显著优势,就是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在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的进程中,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健全对外开放安全保障体系,牢牢掌握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主动权,引导国际社会共同塑造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梁凯音 李楠)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