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揭皮花千骨竟成太极熊猫:网游“换皮”被判侵权赔偿千万
庭上揭皮“花千骨”竟成“太极熊猫”:网游“换皮”被判侵权赔偿千万
中新网南京4月25日电(记者 申冉)29个玩法基本一致、27件装备的24个属性值基本相同、功能模块以及系统入口等26张UI界面图极为相似……揭开网游《花千骨》的“画皮”,竟是《太极熊猫》。在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9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中,涉互联网案例明显增多,各类新型互联网侵权案层出不穷,例如网游换皮的司法判定等均受到司法界的争议和关注。该类案件创新的审判理念显示出互联网经济模式不断发展下司法保护的与时俱进。
普通技(普通仙术)界面对比(左为《太极熊猫》截图,右为《花千骨》截图)。 法院供图
2015年8月5日,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蜗牛公司)将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象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诉上法庭。蜗牛公司认为,天象公司和爱奇艺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开发上线的《花千骨》手机游戏“换皮”抄袭了蜗牛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开发上线的《太极熊猫》游戏。
所谓的网游“换皮”,指的是《花千骨》游戏仅更换了角色图片形象、配音配乐等,而在游戏的玩法规则、数值策划、技能体系、操作界面等方面与《太极熊猫》游戏完全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
主界面对比(左为《太极熊猫》截图,右为《花千骨》截图)。 法院供图
为此,蜗牛公司要求天象公司、爱奇艺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公开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万元。
两被告公司则辩称:首先,游戏的玩法规则属于思想,不能受著作权法保护;其次,蜗牛公司的权利基础存在瑕疵,其向法院演示的游戏版本是其自行单独搭建的服务器,存在修改的可能性;再次,《花千骨》游戏在人物形象、故事情节、音乐配音等方面均与《太极熊猫》游戏存在较大差异,即便部分玩法规则相同,也属于合理借鉴不属于侵权;此外,蜗牛公司主张的赔偿额过高。
在庭审期间,蜗牛公司确认,《花千骨》游戏经过历次迭代更新,于2016年1月19日上线发布的1.8.0版本已经不包含指控的侵权内容。
对于该案,经法院查明,《花千骨》游戏与《太极熊猫》游戏相比,其中有29个玩法在界面布局和玩法规则上基本一致或构成实质性相似;另外《花千骨》游戏中47件装备的24个属性数值与《太极熊猫》游戏呈现相同或者同比例微调的对应关系;《花千骨》V1.0版游戏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存档资料中,功能模块结构图、功能流程图以及封印石系统入口等全部26张UI界面图所使用的均为《太极熊猫》游戏的元素和界面。同时,在新浪微博以及IOS系统《花千骨》游戏用户评论中,亦有大量游戏玩家评论两游戏非常相似。
部分游戏界面截图对比(左为《太极熊猫》截图,右为《花千骨》截图)。 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