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原创作者逾九成被侵权(2)
在淘宝上,通过指定关键词检索,可以找到不少售卖短视频剪辑素材的卖家,售价在几元至几十元不等。记者在支付30元后,商家系统即自动发货,这些剪辑素材中包含影视解说、街头采访、脱口秀、搞笑视频等数十种内容,只需通过百度网盘下载后即可直接编辑使用。同时,链接中还包含数百个拍摄剧本,其中包括以盗版书籍方式影印的经典电影剧本。
值得注意的是,为防止“搬运号”的初学者被平台检测系统识别出侵权行为,各平台还有不少账号教授多种技术手段以帮助初学者规避平台检测。
——界定短视频属于原创还是侵权,实践中有时存在一定难度;一些版权方维权意识也有待加强。
“如果你拿我的视频直接去直播带货,我可以直接告你侵犯我肖像权,但现状是,大部分侵权并非‘直接搬运’,而是以类似于微信公众号中‘洗稿’的方式模仿原创作者的创意、脚本和文案。”新榜内容总监夏之南说,一些短视频侵权作品的影响力比原作还要大,这些侵权者会认为是帮原作做了推广,客观上给原创作者带来了心理压力,动摇其维权决心。
多管齐下解决短视频侵权问题
我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对侵权行为的认定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法律专家认为,是否存在营利行为可作为侵权与否的重要判断标准。
“侵权短视频的发布通常是以流量变现的方式营利,可形成对原作品的实质性替代。”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说,平台算法推荐可导致侵权内容传播得更广、更快,对权利人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因此这类作品通常不在著作权法规定的对原作品“合理使用”之列。
高艳东建议,一方面有关部门要降低原创作品权利人的维权门槛和维权成本,如通过明确侵权作品的性质、建立侵权损失评估标准等方式实现;另一方面要考虑推出优化授权许可模式,如通过建立影视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引入知识共享协议模式等方式实现。
还有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即使当前技术手段无法对短视频侵权行为提供有力支撑,短视频平台也应力挺原创。“5G时代短视频创作量会越来越大,平台有义务保护原创作者创新动力。”夏之南等人建议,相关平台要建立有利于原创作者的维权渠道,提升平台公信力。
“为强化著作权保护,2020年11月11日,我国著作权法进行第三次修改,对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同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五十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建议,司法机关在面对权利人提交的诉讼申请时,要在立案等环节予以必要协助,这不仅能够提升公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能够震慑相关侵权者。
(责编:赵超、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