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6-16 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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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

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支持鼓励浙江先行探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明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等战略定位。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从问题导向出发,瞄准阻碍实现共同富裕的最薄弱环节,提出建立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重视“分好蛋糕”,缩小不同群体间收入分配差距,率先在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上取得新进展,增加实践的可复制、可推广意义。

建立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

“浙江是城乡区域发展最均衡、群众最富裕、社会活力最强、社会秩序最优的省份之一,为浙江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打下了坚实基础。”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说。

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生产总值为6.46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3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0年和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1位;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的2.56,最高最低地市居民收入倍差为1.67,所有设区市居民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同时,浙江有平原、盆地、海岛、丘陵等各种地貌,所谓“七山一水二分田”。“这种比较复合的区域情况,可以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刘云中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浙江在优化支撑共同富裕的经济结构,完善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在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有效路径方面还有较大探索空间。比如,如何正确处理好稳定扩大就业与技术进步的关系,有效破解用地不足、资源约束等矛盾,形成先富帮后富、建立有效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长效机制,浙江有发展的迫切性,也有条件进一步探索创新。

为此,《意见》明确建立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完善要素参与分配政策制度,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率先在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上取得新进展。

“做大蛋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充分实现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

为此,《意见》明确,浙江要率先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推动劳动者通过辛勤劳动提高生活品质。要完善创新要素参与分配机制,支持浙江加快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的实现形式。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探索股权流转、抵押和跨社参股等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新形式,率先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郁建兴表示,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将附着在宅基地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的潜在财富转化为可以平等交易的财产权益。

“土地改革的相关事宜,未来可能在浙江率先落地。”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曾刚认为,通过制度改革让农民和低收入居民享受合理的、应有的财产性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到2025年,浙江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到2035年,浙江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争取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