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2)
为此,《意见》指出,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活力,健全面向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着力发展产业使其积极参与就业。拓展基层发展空间,推动更多低收入群体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有专家表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一方面能够通过教育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产业经济,扩大全社会的财富总量。
“分好蛋糕”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更要重视“分好蛋糕”,提高收入分配质量,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收入差距。
为此,《意见》明确,提高劳动报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再分配制度,支持浙江在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依法严厉惩治贪污腐败,继续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建立健全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等困难人员生活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意见》表示,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
在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金雪军看来,通过建立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同步的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确保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实现共同富裕,要通过再分配对收入进行二次调节,加强普惠性、基础性民生建设,兜住民生“网底”;紧扣社会救助的保障性职能,加强贫困群众生活保障;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的作用。
袁家军表示,共同富裕不仅是社会发展概念,更是一场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标志的社会变革。下一步,浙江将加快缩小收入差距,探索稳定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新机制,高度关注“平均数以下”问题,推动低收入群体持续较快增收,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普遍性经验。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注重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不断‘做大蛋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分好蛋糕’,不养懒汉、不掉入福利主义陷阱,要通过鼓励勤劳致富,充分挖掘低收入人群内生发展动力,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基础上实现人人享有。”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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