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条惩治将成为常态“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7-27 1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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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链条惩治将成为常态 “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中国资本市场从严监管时代已经到来。

  7月6日,《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这是中国资本市场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办、国办名义联合印发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文件等级之高,被认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方位加强和改进证券监管执法工作的行动纲领。

  《意见》中,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司法责任体制机制、强化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字里行间无不彰显着国家对证券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保护投资者的决心。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上的重要一环,《意见》的出台有何重要意义?当前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呈现怎样的特点?《意见》对检察工作赋予了哪些期待和要求?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展开了采访。

  从严打击是现实需要

  内幕交易是常见的证券犯罪之一。在前不久最高检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某基金公司总经理王某,向上市公司青某公司推荐华某公司的超声波制浆技术,并具体参与了青某公司收购该超声波制浆技术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过程。随后,在上述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某分别与其朋友尚某、妹妹王某玉、妹夫陈某、战友王某仪联络、接触。上述人员及王某仪的妻子王某红在此期间大量买入该公司股票共计1019万余股,成交金额2936万余元,并分别于青某公司因重大事项停牌前、发布收购超声波制浆技术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公告复牌后将所持有的青某公司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共计1229万余元。

  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分别以王某仪、王某红涉嫌内幕交易罪,尚某、陈某涉嫌内幕交易罪,王某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王某玉涉嫌内幕交易罪提起公诉。2017年11月13日,泉州市中级法院以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35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分别判处王某玉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六年,并处罚金不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2018年12月28日,福建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

  这仅是近年来检察机关起诉的诸多证券犯罪案件中的一起。数据显示,2016年至今,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证券期货犯罪569人。其中,今年1至5月,起诉56人,同比上升33.33%。

  “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犯罪,不仅让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还造成股价的异常波动,扰乱了整个资本市场,影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的发挥。”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朱一峰告诉记者,只有加大对证券犯罪打击力度,才能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有序健康发展。“《意见》的出台正是当前中国资本市场所热切期待的。”

  “其实,今年3月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度提高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在内的相关罪名的自由刑和罚金幅度,从法律层面已经体现出国家对打击证券犯罪‘零容忍’的决心。”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刘晶说,《意见》的出台更是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的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创新不断取得突破,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显著优化了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环境,改革成效显著。资本市场对于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具有枢纽作用,成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十四五’规划里指出,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告诉记者,但是,一些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危害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进程,必须依法给予严厉打击,这样才能真正保障枢纽作用的有效发挥。

  全链条惩治将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