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这绝对是房地产市场的大新闻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7-27 11: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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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国务院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

在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他也多次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次国务院会议,可以说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对房地产市场来说,这绝对是值得注意的重磅新闻。

会议有两个主题,排第一位的便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这个表述大家或多或少在新闻中都见过。结合从去年年底到今年的一系列重大会议和政策来看,在“十四五”时期,这会是房地产市场最核心的关键词之一,也是住房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啥这么说呢?因为这是目前住房供应体系的短板。形象地讲,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商品房供给体系已经比较完善,是条“长腿”;但住房保障体系,尤其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相对滞后,可以说是条“短腿”。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走起路来自然就不稳当。

这是大家都看得到的现象。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净流入、房价偏高的大城市,对新市民、青年人来说,“买不起房、租不好房”是非常切实的现实痛点。中国人讲“安居乐业”,不能安居,何谈乐业?

因此,短板必须要补,抓手就是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租金低,体现“保障性”;不超过70平米的小户型,体现的是保障房的过渡性质。保障房的性质是保障,不能掉入“福利陷阱”,这点要实事求是。

既然是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就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在国办的《意见》中,有相当多的条款引发了市场关注,如“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允许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等;同时,中央还会配套补助资金,降低税费,加大金融支持。

直白点说就是,中央希望各种主体来参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且会在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而且这些政策中很大一部分是针对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以前,有些保障房建在了比较偏远的地方,周围基础设施和配套不完善,在城里上班的年轻人自然不爱住。现在的政策是鼓励在城区、产业园区、交通便利区域,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希望实现“职住平衡”,而不是建设大量“睡城”、把大量时间浪费在通勤上。当然,租金要管控,得让租户承受得起、建房子的企业经营也可持续。

住建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

啥概念呢?拿上海来说,政府提出的目标是,“十四五”期间,建设4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广州提出的目标则是60万套(间),占供应总量45%。

决心有了,就得看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