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危机下的保卫战(2)
在政策法规方面,国家制定和完善生物种质资源保护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制定了战略方案和实施行动计划,率先发布《中国植物保护战略 2021—2030》,建成野生生物种质资源的管理制度和保护体系。同时,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开展《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拟进一步规范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
在就地保护方面,通过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野生生物种质资源的就地保护。截至 2020 年年底,我国自然保护地总数量达到 11800 个,约占我国陆域国土面积的 18%,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了我国 85% 的野生动物种群和 65% 的高等植物群落。在迁地保护方面,依托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建设的“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是我国唯一以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保存为主的综合保藏设施。截至 2020 年 12 月,该资源库已保存植物种子 10601 种(占我国种子植物物种数的 36%)85046 份,动物种质资源 2203 种 60262 份,微生物菌株 2280 种 22800 份,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保存量居亚洲第一。
种质资源作为科技创新和生物产业革命的基础材料,除了持续开展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定向化收集保存外,也逐渐通过资源的整理整合和平台构建,向开放共享和专题服务转变。
自 1999 年以来,我国通过实施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以及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逐步推动并持续支持国内种质资源的调查和收集。“中国主要沼泽湿地植物种质资源调查”“东北禁伐林区野生经济植物资源调查”和“大别山区生物多样性综合科学考察”等项目均涉及野生植物种质资源调查、采集和保存,已于 2020 年正式启动。
由科学技术部牵头组织的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覆盖了重要野生植物、农作物、林木、畜禽、微生物等生物种质资源库馆的建设,促进了相关领域的标准制定、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并通过构建共享平台,将分散的科技资源集中整理,促进共享服务。
未来设想:加强顶层设计,进行前瞻规划和战略布局
加强顶层设计是确保我国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得到全面、系统保护,并为将来利用发挥作用的基本保障。我国以农业为主的种质资源库起步较早、建设时间长,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源和技术支撑。从全球格局来看,大型的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保存设施都集中在发达国家,除国家经济实力给予保障外,更体现出这些国家对科技和创新发展的前瞻性规划和战略性布局。
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立足区域自然优势,主要围绕国家在资源、生态、生物技术等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展开研究,以提升国家履行国际公约的能力,赢得参与甚至主导国际重大研究计划的主动权,并通过收集实物、数据和技术,系统地为国家行业部门、地方政府提供咨询和决策依据。为此,应继续坚持其对野生生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的布局。对于保存理论和技术相对成熟、保护成效显著的资源类型,要稳定和增强设施库的运行能力。一些由于技术壁垒尚未突破而无法开展大规模保存的资源,也要积极筹划、逐步推进,通过长期积累形成总量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