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时间过半:掀起发展新高潮强化监督问责(2)
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此前在谈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今年的目标任务时表示,要按照“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要求,抓住“一个抓手、四个切口”,推进三年行动。
近日的推进会也明确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下一步需要重点攻坚的领域,明确要求在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两非”(非主业、非优势产业)清退处置、强化正向激励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扩大改革成果。
具体而言,央企下半年要出台各种措施,显著提高中长期激励比例,强化正向激励要在考核分配、中长期激励、职级晋升、荣誉奖励等方面形成“政策包”。
地方国资委要加大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的力度,争取今年年底之前能基本完成这项改革任务。同时,各地、各级国企要加大力度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在“能下、能出、能减”上取得全面的、实质性的突破,在管理人员竞聘选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上见行动。此外,要尽早实现子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全覆盖,将业绩目标与任期制契约化绑定,设置挑战性目标值并刚性落实薪酬激励。
吴刚梁向人民网财经表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扩大巩固成果上,要落实董事会职权,让董事会真正成为公司的决策机构,有权聘任和考核经理层,要全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和经理层成员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尤其要有严格的薪酬兑现和刚性退出措施。此外,混改企业要积极探索差异化管控方式。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向人民网财经表示,扩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要持续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推动央企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使其更好地在主业领域加快发展,增强主业竞争力,强化主业优势;另一方面也将助力央企改革的持续深化,确保改革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包括吴刚梁、刘兴国在内的多位业内人士告诉人民网财经,巩固、扩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需要继续解决体制机制难题,既要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也要推动基层创新、示范带动,还要特别注重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强化监督问责,扣紧国有资产监管最后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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