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多措并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2)
在山东省,税务部门结合山东省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增加了压缩出口退税、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优化自然人社保费医保费缴库方式和退库流程等内容。推行税收专家顾问与企业“一对一”直连服务模式,实施“一户一策”一揽子税费解决方案。
在吉林省,税务部门将税务总局43项各地可积极探索主动实施的改革措施细化为具有吉林特色的100项具体落实措施,在完全承接税务总局第三类43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细化出50项创新措施。如,不动产交易线上办理,立足东北亚区位优势服务“一带一路”,运用吉林省“涉企政策直达平台”推送税收优惠政策等。
在上海,在税务总局金税四期、电子税务局建设总体框架下,税务部门以“数据赋能”为切入点,将智慧税务建设与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紧密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成符合国家规范、体现上海特色、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智慧税务生态系统。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标志着以“合成”为特征的第三次税收征管重大变革。《意见》中提到建设“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有助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
“紧扣《意见》,多地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这将有助于各地深入挖掘税收大数据,充分发挥‘数据赋能’的增值作用,聚焦便民利民,采用各种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的手段提高纳税服务的精细化水平,共同促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突破。”李旭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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