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回复人民网网友:推动行程单电子化支持地方加快通航建设(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8-31 13: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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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旅客购买机票的有效报销凭证是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不是登机牌。行程单是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机票报销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大部分旅客购买机票的主要方式。民航局表示,为更好适应这一发展趋势,使旅客更加便捷地获取机票报销凭证,正积极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研究推动行程单电子化改革工作。“届时,旅客将可以在线获取发票,享受实时查验、随时下载、长期存储等更加便利的票证服务。”

坚持“真情服务”原则

更好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民航局回复人民网网友:推动行程单电子化支持地方加快通航建设

留言板截图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表示,《规定》中的第15条机票销售信息应该规定各航司在售票时一律不得宣传航班机型,防止虚假宣传。

对此,民航局回复称,民航局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定》对旅客投诉较为集中的航班正常、机票退改签、行李运输等方面事宜,已重点予以规范。使用新机型、大机型是航空公司增强市场竞争力、吸引消费者的重要因素。民航局将认真研究网民关于防止航空公司在售票环节虚假宣传的建议,引导航空公司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信息告知工作,更好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民航局表示,“机型指派”是航空公司制定航班计划的重要内容,在航班实际运行中,存在多种因素可能导致航空公司临时调整机型,比如:航班延误、飞机故障、燃油成本、突发事件等。允许航空公司在航班计划中申报多个机型,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临时调整,有利于航空公司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合理整合资源、有效控制成本,从而为群众提供更具性价比的航空出行服务。这也是国际民航业的通行做法。

民航局进一步表示,禁止航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机型,可能影响行业整体运行效率,还会导致航空公司运营成本的大幅增加,最终会降低群众出行体验,增加群众出行负担。

民航局回复人民网网友:推动行程单电子化支持地方加快通航建设

留言板截图 

针对《规定》中提到,不再对行李尺寸、重量、免费行李额、逾重行李费、小动物运输等进行统一规定,网友在留言板上留言 “建议民航总局统一规范可以带上飞机的旅行箱尺寸。”

民航局回复称, 删除关于行李尺寸、重量、免费行李额、逾重行李费等“一刀切”的规定,体现了市场化原则,目的是鼓励航空公司根据市场结构、消费者需求以及公司经营特点,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的航空服务,便于旅客选择更加符合自身需要的航空产品。如果继续执行“一刀切”式的规定,管得过细过死,会压缩航空公司对细分市场提供创新服务的空间和动力,限制航空公司提升国际竞争力,最终还是会影响广大旅客的利益。

《规定》在删除上述规定的同时,坚持“真情服务”原则,明确要求承运人或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在销售客票时,以显著方式告知航班适用的行李运输规定,包括行李尺寸、重量、免费行李额等。同时,进一步优化行李运输相关规定,要求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机场管理机构建立托运行李监控制度,防止发生行李运输问题,并重点明确了行李延误、丢失、损坏等情形下的处置要求。“《规定》正式实施后,民航行政机关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航空公司、机场切实落实规章相关规定,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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