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回复人民网网友:持续提升通关效率积极探索构建智慧核查体系(2)
海关总署回复表示,海关总署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整合后续监管职责任务,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拓展“多查合一”改革,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日常经营的干扰,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的海关核查体系。
此外,在及时总结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海关总署推出两项改革试点措施:一是探索推进“采信第三方出具报告制度”试点,在企业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对其主动提供的第三方报告在进行符合性评估后予以采信,科学利用第三方机构专业技术优势,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引导企业自律管理。截止目前,10个试点海关已开展261起采信作业,涵盖出口食品、出口饲料、出境水果果园、出境动物养殖场、出口食品种植场与养殖场等领域。
二是创新推出“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改革,符合条件的被核查企业主动申请后,按要求对特定核查事项自主开展验核查证并形成自查结果反馈海关,海关对其自查结果予以认可。该模式以信用管理为基础,实现企业差别化管理,促进认证企业核查管理由“他律”向“自律”转变。试点以来,15个试点海关已开展“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改革试点核查作业109起。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坚持“选、查、处”分离制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探索在更宽领域、更多维度创新核查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后续监管效能,积极探索构建智慧核查体系,使更多企业享受“放管服”改革的红利。
“单一窗口”一站式服务
实现口岸各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留言板截图
“进口企业货物委托报关行进口清关,因为缴纳税金后才发现原产地不对导致多交了关税,修改报关单来申请退税,是否必须经由原报关行来进行申请,企业自己可以进行修改报关单申请吗?能否把这项业务纳为自助办理?”网友在“领导留言板”上留言表示。
海关总署回复表示,目前海关已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通过“单一窗口”提交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第二条,企业可自行提交修改报关单申请,不必经由原报关行提交申请。关于优化自助办理退税项目办理的建议,海关总署将充分考虑并结合实际不断优化。
作为国家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搭建的公共信息平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7月29日,在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可表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2016年建设以来,目前已对接口岸和外贸领域25个部委系统,提供739项对外服务,累计注册用户已经达443万余家,日申报业务量达1200万票。企业足不出户,就可向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一次性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一窗通办相关部门业务。实现了口岸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出口环节38种监管证件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实现联网核查、无纸通关。
除执法类的业务之外,“单一窗口”利用数据聚集优势,与金融保险机构合作,创新推出“外贸+金融”模式,有效解决了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惠及企业20余万家。“单一窗口”还大力推进与港口、铁路、民航、公路等物流节点的对接和信息双向交互试点,创新“通关+物流”模式,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责编:孙红丽、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