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排查发现大量伪造信息让虚开发票无处遁形
原标题:数据排查发现大量伪造信息 让虚开发票无处遁形
一家针织品制造和服装加工企业在不存在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大肆收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及骗取出口退税,且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伪造银行流水、银行支付单据等方式冲减应付账款,逃避检查。最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判刑罚并被追缴违法所得。
“被告人刘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近日,随着法官庄严宣判,宁波B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为其精心设计的骗税操作付出了代价。
2020年1月的一天,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收到外省税务局开具的一份已证实虚开发票通知单。该通知单显示,B公司在2015年~2019年之间涉嫌收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后不久,宁波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开具的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线索移送稽查通知书反映,B公司2015年~2019年之间涉嫌收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全部申报抵扣税款。
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迅速组织人员对该公司展开案头调查分析。征管资料显示,这家企业主要从事针织品制造、服装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年产值约为30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
结合已掌握的证据资料,检查人员进一步挖掘数据,找到了B公司上下游企业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在此基础上,对B公司的进项发票进行综合比对分析,检查人员发现,其中除了前述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中涉及的发票以外,其他进项发票的开票企业在此前宁波市查办的“6·21”专案中也有涉及。另外,B公司2015年~2019年以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有近2500万元。面对这些线索,检查人员推断B公司可能存在骗取出口退税的情形。
考虑到可能案情重大,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召开研讨会,决定抽调多名业务骨干成立稽查小组,展开全方位检查。
按照常规程序,检查人员到B公司的经营场所、仓库进行实地检查,依法调取企业的账册凭证,并约谈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刘某以及财务负责人。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刘某和企业财务负责人都一一作答,非常配合。
然而,在调查持续几周后,刘某开始以各种理由躲避,后来干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彻底失联。
在此过程中,稽查小组又陆续收到了其他省份税务机关开具的多份涉及B公司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及相关涉案资料,这些资料丰富了有关证据链,印证了检查人员此前的判断。
鉴于刘某已经失联,检查人员决定先从企业的账簿、银行数据等方面着手,整理并固定证据,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税警联合查办,尽快寻找刘某的下落。
检查组依法调取涉案当事人的存款账户数据,并借助协查系统,分组从外围实地调查,获取B公司上下游涉案企业的银行账户数据。
结合已掌握的B公司财务数据、备案单证等资料,检查组从三方面展开数据分析:一是以税收征管系统中的有关进销发票信息、涉案企业的账务资金流水为重点,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分析处理B公司的财务数据。二是通过金三决策支持系统,梳理错综复杂的涉案企业关系,厘清上下游之间的联系。三是采用人机结合筛选的方式,分析企业的开票数据、上下游20余个企业和有关个人的银行账户数据,梳理涉案资金的回流情况。
经过大量数据比对工作,检查组发现B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伪造银行流水和银行支付单据,以此冲减应付账款;采用资金回流方式冲减应付账款;利用增值税发票进行网上认证,只抵扣申报不入账;应付账款长期挂账。其中,虚假银行流水和支付单据总共涉及金额1257万元。“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胆大妄为的作假行径。”一位银行工作人员面对这些伪造信息惊叹。
为进一步取得证据,检查组兵分三路,从其他部门核查涉案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