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人才一体化,赋能长三角高质量发展(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9-23 0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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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吸引人才,长三角各城市和地区都出台了引才政策措施,但大都集中于人才住房和资助补贴方面,以资金为手段,缺乏创新。由于各地人才管理仍然分而治之,在资格资质、评价标准、政策、载体等方面存在制度性障碍,人才评价、聘用、奖励等机制的市场化程度有待完善。地区间政策的排他性也导致了部分人才和企业难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直接影响了人才流动的积极性。

  促进人才高质量集聚的几点建议

  共同组建市场化的人才发展主体,通过经济一体化和治理结构一体化深化人才一体化。上海可发挥自身优势,探索与其他地区合作共建长三角人才集团,成立长三角人才基金,整合区域内人才服务资源进行集约管理,实现人才要素的高效配置。发挥组织结构优势,打破人才体制机制限制,通过灵活高效的运作模式和市场化手段,推动人才高质量集聚,助力区域产业结构协调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搭建覆盖人才发展全周期的共享平台,加强平台辐射作用,面向长三角地区提供人才支持,并逐步扩大到长江经济带地区及其他地区。例如实施“长三角基础科研设施平台”计划,搭建向全球科研人才开放的即插即用型科研基础设施体系,跨区域校企联合建立产研协同、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通道和平台,完善优化人才驿站、人才飞地等合作用才模式,跨地区跨国建设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器,促进人才柔性集聚。

  以开放态度优化人才政策,消除阻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政策壁垒。逐步探索扩大政策辐射范围,建立与其他都市圈互联互通的政策通道,例如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探索制定京津冀、珠三角等区域一二线城市高端人才的跨省市认定标准,对跨省市来示范区工作创业的高端人才进行联合认定。

  提高人才治理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规范数据采集及统计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人才一体化监控指标体系,推动三省一市间人才数据平台的对接和共享,形成统一化标准化的人才数据库。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制定产业和人才匹配度动态评估机制,根据人才供需和产业发展实情有针对性地对产业布局及人才计划进行科学调整。

  将“科创走廊人才”和“轨道人才”作为长三角人才一体化的新抓手。按照规划,2025年要基本建成“轨道上的长三角”,形成长三角与相邻城市群3小时区际交通圈。“十四五”期间,要以G60科创走廊城市群人才高地行动方案和高铁快速发展为契机,鼓励和打造新的双向“轨道人才”,有效促进人才服务同城化,共同探索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和一体化便利化的人才服务机制。

  (作者:姚凯,系复旦大学全球科创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人才理论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国际人才集聚及中国战略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


(责编:赵超、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