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问恋爱经历、星座、三围……奇葩招聘背后是就业歧视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9-23 09:21:01
浏览

“每次恋爱分手原因是什么?”

前不久,来自河北邯郸的宋先生在应聘某公司人事岗位时,竟被要求详细说明自己的恋爱经历和持续时间。对于如此奇葩的要求,公司的说辞是为了考察应聘者的“情商”。

恋爱经历、父母兴趣爱好、星座、婚育计划……《法治日报》记者发现,近年来,不少与求职内容无关的问题被写进一些企业的招聘要求中。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一致认为,这些奇葩招聘背后反映的是就业歧视。现实的职场招聘中,性别、年龄、地域甚至口音等各类歧视无处不在。

招聘信息弄虚作假

职位要求无奇不有

最近,租住在北京昌平某小区的张凯(化名)应聘一家公司的网络工程师,该职位描述是设备维护和网络维护。结果面试时,张凯发现该公司想招聘的其实是软件开发人员。

“既然要会软件开发的,为什么不在招聘页面说清楚?”张凯埋怨道。

如今虚假招聘越来越多,除了招聘岗位“挂羊头卖狗肉”,薪资待遇也经常“表里不一”。

湖北武汉一家美妆App校招运营岗,招聘信息中明确注明薪资为每月4000元至8000元,刚从武汉某大学毕业的郭美婷(化名)在面试时表明自己期望的薪资是6000元,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随后却以“你的目标薪资和我们的预期差距太大”为由,拒绝通过其面试。

在“就业难”一定程度存在的社会现状下,求职者不仅容易陷入虚假招聘的骗局,还会遭遇招聘公司对一些岗位设置的无厘头的特殊要求,从而失去很多本该享有的就业机会。

如招聘行政专员、人事专员,有的企业要求应聘者满足肩宽38cm,胸围86cm,腰围在68cm至70cm之间的精准三围要求;招聘驾驶员,有的企业要求属相必须为羊、鼠、龙、虎,并标注不符合以上要求者勿扰;更有企业招聘时要求星座为摩羯座、水瓶座、处女座、双鱼座、白羊座的人优先。

“劳动权受宪法保护,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奇葩的招聘要求明显侵犯了就业者的劳动权,还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上海恒衍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辉说。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补充说:“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因此这些奇葩招聘还侵犯了就业者的平等就业权。”

个人隐私穷追不舍

美其名曰防止谎报

“有没有男朋友?”

“如果发生办公室恋情,你走还是男方走?”

“你妈和你爸在不同的省份是如何认识的?”

……

这是天津市民姚敏(化名)在面试时被问到的问题,面试官对她的家庭背景不断刨根问底,全程没有问一个与专业相关的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如今不少公司都会在面试时提问大量涉及应聘者隐私的问题,甚至还会追问细节。面试官不仅对应聘者个人的恋情、婚育计划、交友、生辰八字、星座和是否养宠物等信息感兴趣,而且对应聘者家庭成员的兴趣爱好、工作经历等也有好奇心。

一些公司还会在面试结果未定之前,就要求面试者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年龄、职业和身份证号码,给出的理由是“防止谎报信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郑宁分析,面试官面试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考查员工的稳定性。“但这些信息已经涉及个人隐私,与岗位完全无关。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应聘者的人格尊严。”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因此,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职业技能、职业规划、性格特点等应该告知公司,但对于与劳动合同不直接相关的信息问题,求职过程中劳动者有权拒绝。”郑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