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
原标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成为数量上升最快的刑事案件类型之一。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在近日召开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上,以翔实的数据披露了近年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情况,分析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并介绍了检察机关的相关经验做法。
犯罪趋势
从统计数据看,近年来深圳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体呈高发态势。
从适用诈骗罪处理的案件数据看,2019年是最高发的一年。2020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数量有所下降。但是,随着打击“两卡”行动的开展,与诈骗相关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案件激增。从适用“帮信罪”处理的案件数据看,2020年全市受理的批捕案件数比2019年增长了53倍,人数增长了42倍。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也有类似的情况,仅2021年上半年受理的“帮信罪”审查起诉案件就比2020年全年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增长439.8%。根据相关统计,2021年上半年,“帮信罪”审查逮捕人数已经跃居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审查逮捕人数的第二位,仅次于盗窃罪,占全市半年审查逮捕人数的11.4%。而在审查起诉案件类型中,“帮信罪”人数也提升到了第四位,占全市半年审查起诉人数的7%。
这足以说明,在适用诈骗罪定案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外围犯罪打击力度明显加大,这与刑法的修改特别是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有一定关系。
犯罪特征
从深圳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总体呈现出以下特征:
在作案手段方面,一是呈多样化发展趋势,涉及各个领域,令人防不胜防,如虚假交易平台、求职、网恋、冒充司法机关等等,不一而足。二是作案手法有很强的专业性,诈骗犯罪团伙中有专业心理分析人员,研判被害群体的心理特征,以专业视角选取诈骗对象;有专业法律人员,为犯罪团伙设计避免法律风险和证据风险的套路;还有专业的网络技术人员,帮助犯罪团伙设计诈骗程序,提供技术服务,不定期删除相关证据,增加了司法机关的取证难度。
在事实特征方面,一是组织严密,形成跨境犯罪团伙,他们参与人数众多,分工负责,相互关联,形成一个有组织的体系,催生众多黑灰产业。二是低龄化、文化程度低,近三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35周岁以下占比81.29%,初中及以下学历占比为65.52%。三是黑灰产业崛起,逐步出现专门协助网络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替人开卡、贩卖“多卡合一”等,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程序、工具等。
在证据特征方面,一是跨国境人员认定难,在一些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直接实施诈骗犯罪的人员和设备在境外,很多在国内参与共同犯罪的人难以认定诈骗共犯故意,只能重罪轻判,甚至因证据不足而脱罪。二是空间隔离和私密性导致证据巩固难,比接触式犯罪难侦查,存在设置众多销毁证据、伪造证据的迷局,尤其是一些在服务器中形成的客观性证据,对于整个诈骗犯罪定罪量刑具有很强的证明价值,一旦被删改,对于案件具体事实的认定有很大损害。三是关联案件多、串并案分析耗时长,银行账户是此类案件串并关联案件的关键,需要通过违法资金查控平台和协作侦办平台进行专门协作分析才能核实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