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9-28 1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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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危害性特征方面,一是严重影响社会信用体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犯众多不特定人的利益,涉案数额普遍巨大。二是追赃挽损难,诈骗犯罪团伙资金流庞杂,流入各类第三方平台或者银行账户后多笔进出多层流动,资金转移和分赃、挥霍的速度快,往往难以达到及时挽损的目的。

  惩防举措

  一是成立检察专案组,全面开展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和追赃挽损、庭审控辩和法庭教育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作案猖獗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如在办理“汇金所”66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深圳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委托鉴定机构出具了极其细致的审计报告,精准确定了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对应的犯罪数额和获利数额。2021年7月,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25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被判处三年至九年有期徒刑。

  二是市区两级院联手,合力促成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向高度有组织方向发展,涉案人员越来越多,组织构架分散在不同区域,如果执法标准不统一,将影响到实质公平。上级检察机关统筹各基层检察院合力办案,不仅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消除执法差异,准确把握证据标准和具体适用法律,还可以提升基层检察院的刑事政策水平。

  三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于严重损害公平正义的判决,敢于“亮剑”,以抗诉促公平公正。

  广东创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丝路飞天蜡像”等投资产品,诱导投资者进行投资,骗取投资者资金,涉案金额高达4.19亿元。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177人,一审法院全部以非法经营罪定罪。深圳两级检察机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抗诉。检察机关抓住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关键界分点,充分运用事实和证据体系,严格证明,释法说理。最终,二审法院改判,终审判决诈骗罪成立。

  四是与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构建协作配合机制,就办案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从机制建设角度努力探寻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2019年3月,深圳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制定《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工作机制》,明确规定管辖事宜、分情况明确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的条件、确定联席会议制度,同时还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特别是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作出了规定等。为有效推进“断卡”行动,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20年,深圳市检察院经与市中级法院、公安局会商,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对如何确定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在全市范围内执行,为在全市顺利推进“断卡”专项行动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