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降耗绿色发展(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0-27 06: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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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在税制设置上,利用分水源类型、分地区、分行业设置税额,对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以及高耗水行业设置较高税额,从而达到税收对水资源利用的调节目的,引导企业走节水降耗的绿色发展之路。

  “对于用水企业而言,取用地下水的成本高于地表水或其他再生水,因此很多用水企业不再取用地下水,改为使用公共管网的地表水或其他水源,好处立竿见影。”天津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举例介绍,一家天津水泥制品企业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初期,一直以地下水为水源,年取用地下水3万立方米,除了缴纳水费,还要再缴纳水资源税12万元。企业自2020年7月起不再取用地下水,改为使用公共管网供水,同时补充再生水。“如果都用管网水和再生水,企业只需缴水费,再生水的水价更便宜,直接降低了企业成本,杠杆效应显著。”

  2020年,天津全市征收水资源税的应税取水量共计9.83亿立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降4.26%,其中,地下水应税取水量0.75亿立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降37.47%。

  目前,天津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7.82亿立方米,远低于38亿立方米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全市万元GDP用水量19.7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70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72,全国省级排名中均处于前列。


  《 人民日报 》( 2021年10月27日 12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