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灵活用工保障体系贴合数字经济新用工模式(2)
实事求是地看,在“劳动三分法”原则奠定的基础上,为每天奔波在路上的骑手们摸索出一条适应骑手职业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障之路,才是燃眉之急。
2021年8月18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指出,人社部正在制定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拟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力争尽早地解决职业伤害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考虑到建立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是一项关系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制度创新,是全新领域,所以拟先从社会各界关注度较高、职业伤害风险较大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这些行业入手。
可以说,职业伤害保障为平台提供了一个比传统用工模式成本更低、可持续性更强的维护骑手权益的渠道和方式。该办法可以暂时绕开劳动关系的认定,将广大骑手集体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关注就业人员权益的保护。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可以借助市场的力量,如人身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等多种商业保险一定程度上能够对就业者权益提供保障。互联网平台本身也可以积极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根据自身的用工特点和性质衍生出更合适双方的保障方式。
综上,数字经济的发展及经营模式的丰富对多元化用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化解平台本身的用工责任与成本之间的矛盾,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贯彻“劳动三分法”原则的制度体系,分步推进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同时尽快通过职业伤害保障等工具弥补骑手等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