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深化竞争领域国际合作(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1-09 06: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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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不断健全多双边常态化合作机制。市场监管总局与金砖国家签署《金砖国家竞争法律与政策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等多边和双边联合声明、备忘录等合作文件15份,为深化交流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2020年,金砖五国竞争机构如期签署《金砖国家竞争机构负责人声明》,确认无限期延长《备忘录》,开启了金砖五国竞争领域新的合作篇章。

  二是不断强化重要合作平台建设。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是国际竞争领域唯一由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主导的多边机制性平台,中国在大会举办中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自2009年举办以来,大会对深化金砖国家竞争领域合作、拉紧金砖国家经济联系纽带、为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贡献金砖力量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务实合作。在金砖国家框架下,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参加金砖国家反垄断政策协调委员会会议和竞争工作组工作,不断深化医药、食品、汽车、数字经济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竞争问题研究,强化反垄断立法执法协调,形成反垄断执法合力,维护全球市场公平竞争。

  即将召开的第七届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将重点围绕公平竞争与疫后经济增长、打击跨境卡特尔的国际合作、数字经济时代的竞争政策发展、反垄断与市场化改革等专题进行深入研讨。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执法官员、专家学者和工商界代表共聚一堂,交流经验、碰撞思想,把大会办成一次展示成果、扩大开放、促进发展、倡导竞争、深化合作、增进友谊的国际盛会。

  我国将持续规范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竞争行为

  记者:下一步,将如何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市场主体的活力充分发挥?

  甘霖: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一是着力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进一步筑牢法治根基。推动加快修订反垄断法,适时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推动制定出台《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持续完善配套立法,不断健全制度,为市场主体明确规则、划出底线,设置好“红绿灯”。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健全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竞争治理规则,夯实公平竞争法治基础。

  二是着力加强竞争监管执法,进一步保护公平竞争。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持续规范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竞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依法加强民生、金融、科技、传媒等领域经营者集中的审查,防止“掐尖式并购”,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良性互动、协同发展良好格局。

  三是着力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协调、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协同,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注重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开放合作、参与全球治理,不断提升适应和运用国际规则的能力,更好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 人民日报 》( 2021年11月09日 13 版)

(责编:白宇、赵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