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编者按: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对“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全面部署。“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是什么?如何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对此,人民网推出系列解读,从多领域、多角度全面诠释《意见》的关键点,以及从“坚决打好”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领域。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意见》指出,“十四五”期间要“着力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记者发现,《意见》对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到2025年,重点海域水质优良比例比2020年提升2个百分点左右,省控及以上河流入海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滨海湿地和岸线等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菊英表示,重点海域主要包括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涉及沿海“2+24”城市。这些区域是我国沿海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区、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重要功能区,同时也是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健康维护的重要生态区,以及陆海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核心关键区。
“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充分体现了国家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进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增强人民群众临海亲海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和保障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信心。”王菊英说。
王菊英指出,“十三五”以来,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阶段性目标高质量完成,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管深入实施,全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但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总体上仍处于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的高峰期、海洋生态退化和灾害频发的叠加期,近岸海域环境和生态问题仍然突出,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得到根本缓解,实现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面临更深层次的问题和挑战。”王菊英谈到,深层次问题与挑战需要“深入”应对,“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将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在更大的区域、更深的层次着力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下一步,将如何以重点海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对此,王菊英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意见》要求,针对三大重点海域最突出的问题和最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分区域细化分解重点任务,以攻坚行动的扎实成效和成功经验,带动攻坚战的纵深突破和全国海洋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一是,在海洋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方面,将《意见》提出的水质优良比例目标落实分解到相关沿海省市,通过入海河流水质改善和总氮削减、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沿海城市点源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海水养殖和港口船舶的环境治理等攻坚任务,压实目标责任,推动三大重点海域陆海统筹的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二是,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确保红树林、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斑海豹、中华白海豚等重点保护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加强重点海域的伏季休渔监管执法;协同推进滨海湿地和岸线生态修复,保证重点海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