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借出的钱能要回来吗(律师信箱)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1-27 09: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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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账借出的钱能要回来吗(律师信箱)

 

  据新华社

 

尹律师:

  您好!去年我朋友买房子,发微信跟我说资金周转不开,要跟我借38万元钱。因为关系不错,我用微信分三次直接转账给她了,没有备注是“借款”,后来也没有写借条。当时说好了今年3月还给我,结果到时间了也没消息。我微信上问大概什么时候还钱,她也只是回复会尽快,一直到现在都没还款。请问,我在微信上借出去的钱能要回来吗?

  杭州读者  辛女士

辛女士:

  您好!在现实生活中,像您一样通过微信转账借给别人款项、没有签署书面借条的情况很常见。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收集、补强证据并及时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微信转账出借款项的审理和认定,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 微信转账能否构成借款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案由,双方是否成立借贷法律关系是核心问题之一。当代人通过微信沟通和转账已属于非常普通的交流方式,但微信交流和沟通的证据链就尤为重要。微信转账不必然等于借款,双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需要看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合意。如果在微信转账前后的聊天记录中能够看出双方有借款和出借款项的合意,或者双方通过其他交流方式确认该法律事实,一般被认定为借款的可能性较大。

  如您所述,您微信转账前对方明确因为买房要向您借款,您根据约定转账,此后也根据约定时间督促其及时还款,基本形成相对完整的证据链,借款关系成立。

  █ 民间借贷案件举证责任谁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简言之,如果双方只有转账记录而没有借贷的合意,原告一方应当就该转账属于借贷合意提供基础证据,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如果单纯地只是通过微信转了一笔款项,并不必然得出一方出借给另一方借款这样的法律事实。

  如您所述,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至少需要提供两方面基础证据:首先,需要证明收款方微信号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就是借款人。可以通过微信实名登记信息证明,也可通过双方平时聊天记录,如语音、图片等,证明对方的身份信息,这些证据要注意保存完整,必要时还需要进行公证证据保全。其次,需要证明转账的目的就是借款。由于人与人之间,特别是熟识的亲朋之间存在金钱往来是很正常的事情,而这就需要在聊天记录中能够清晰地看出双方已形成借贷合意,可以根据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与微信平台绑定的银行卡的存取款流水记录等形成证据链来证明借款事实。

  █ 为何要及时通过人民法院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