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3)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21 10: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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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村贫困妇女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经过持续奋斗,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脱贫人口特别是脱贫妇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面解决。截至2020年底,实现脱贫的近一亿人口中妇女约占一半。

4.对贫困妇女的保障力度持续加强。《纲要》实施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拓展女性就业渠道、提升技能水平、加强健康保障的政策和措施,为贫困妇女脱贫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20年,全国城市、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分别为每月677.6元和496.9元,分别是2010年的2.7倍和4.2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共4872.1万人,其中女性2094.7万人,占比为43.0%,比2010年提高9.1个百分点。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全国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占比均达历史最高。《纲要》实施以来,我国积极推动和支持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明显提高,妇女的政治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和加强。2018年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有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比第十一届(2008年)提高3.6个百分点,是历届人大代表中女性比重最高的一届(见图5)。政协第十三届(2018年)全国委员会中有女委员440人,占委员总数的20.4%,比第十一届(2008年)提高2.7个百分点,也是历届政协委员中女性比重最高的一届(见图5)。

我国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

图5 历届全国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所占比重

2.女性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更加深入。《纲要》实施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人们思想观念不断更新,公开、透明、择优的选拔任用机制持续完善,女性在企业管理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2020年,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中女性比重分别为34.9%和38.2%(见图6),分别比2010年提高2.2个和3.0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重[8]为30.2%,比2010年提高1.2个百分点。

我国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

图6 2010—2020年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中女性所占比重

3.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更加广泛。《纲要》实施以来,妇女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居委会和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均有提高。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一直保持在一半左右,2020年为52.1%,比2010年提高2.5个百分点,实现《纲要》“保持在50%左右”的目标。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4.2%,比2010年提高2.8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女性生育保险[9]覆盖面明显扩大。《纲要》实施期间,覆盖全体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建立,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全面推进,基金共济能力明显增强;未就业妇女生育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解决政策的实施,实现了生育医疗费用保障的全覆盖。2020年末,女性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1.03亿人,比2010年增加4931万人,是2010年的1.9倍(见图7)。

我国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

图7 2010—2020年全国女性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2.女性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大幅增加。近年来,我国在城乡妇女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使更多女性享有更公平的医疗保障。2020年末,全国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6.5亿人,是2011年末[10]的3.4倍;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6亿人,比2010年末增加5801.8万人,增长55.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4.9亿人,比2011年末增加4.1亿人,是2011年末的6.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