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4)
3.女性养老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纲要》实施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适龄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凸显了制度的普惠性和兜底性。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1]的女性为4.7亿人,比2016年末[12]增加1.2亿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1亿人,比2010年末增加9655.5万人,增长86.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6亿人,比2016年末增加9170.1万人,增长53.8%。
4.女性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人数增长约八成。《纲要》实施以来,通过实行失业救济制度、国有企业待业保险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妇女就业相关权益得到切实保障。2020年末,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9207.2万人,比2010年末增加4058.2万人,增长78.8%;女性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03亿人,比2010年末增加4570.5万人,增长80.2%。
(六)妇女与环境
1.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深入,我国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明显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目前全国共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各级各类保护地1.2万个,保护面积占全国陆域国土面积的18%。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4—2018年)资料,全国森林面积超过2.2亿公顷,比第八次清查(2009—2013年)时增加了127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2.96%,提高1.33个百分点。
2.城市环境质量不断优化。近年来,随着城市环境整治的力度加大,全国城市环境“颜值”明显提升,民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大为增强。2020年,全国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平方米,比2010年增加3.6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42.1%、97.5%和99.7%,分别比2010年提高3.5个、15.2个和21.8个百分点。2020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首次低于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
3.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2018年,中央农办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启动并实施村庄清洁行动,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国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村民的环境与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村庄环境趋于干净整洁。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到88.0%,比2010年提高30个百分点,实现《纲要》“达到85%左右”的目标(见图8)。
4.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近年来,相关部门大力推动社区服务建设,社区公共事业服务、便民利民商业服务普遍开展。2020年末,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80.2万个,比2015年末[13]增加44.1万个。2020年,全国城市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5.7%,与2016年[14]相比,分别提高20.7个和51.4个百分点,包括妇女在内的广大群众生存和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生活更为便捷。
(七)妇女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