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六起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典型案例(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23 09: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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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退还违规收费。截至9月30日,违规收费32.68万元已全部退还。

案例4: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强制收费案

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发建设“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该平台属于电子政务平台。2019年1月1日,云南省住建厅将该平台交予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运营维护。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要求用户使用电子认证证书和密钥登录平台,不进行电子认证不能登录平台,并向企业和个人收取CA数字证书服务(电子认证服务)费用,2019年至2020年共计违规收取1024.95万元。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管理的通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督促退还违规收费。

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培训、会议、展览等市场化经营活动较多,利用经营活动乱收费的现象多发。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严格约束收费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各自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案例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纠正新疆土木建筑学会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案

当事人于2020年6月、2021年4月分别组织开展相关技术标准宣贯培训班各一期。经调取培训通知和收费票据发现,学会通知培训2天,实际培训2天,按照培训3天的标准收取培训费,违规金额18.13万元。2020年6月,学会除收取培训费外,另收取资料费150元/人,资料费未进行收费公示,违规金额2.5万元。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已责令协会改正违法行为,并限期退还20.63万元违规收费。

自立项目违规收费

部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经营者应当切实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不得采取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标准违规收费。

案例6: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重庆市垫江县路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服务费案

当事人在开展机动车检测经营活动过程中,除了向客户收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检测、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等属于政府定价的费用外,在无实质服务项目的情况下,自立服务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21年5月—6月共计收取服务费20.43万元。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该案依法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20.43万元,处罚款1万元。 


(责编:李楠桦、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