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脸”难题难在哪?怎么破?
新华社上海12月27日电(记者王辰阳、程思琪、颜之宏)不久前,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向第三方公司购买22台人脸识别摄像设备,非法采集上传人脸照片超43万张,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10万元罚款。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当事人在旗下7家门店安装人脸识别摄像设备,采集消费者面部识别数据,并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此前,另有多家企业也因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遭监管机构处罚。
新华社记者发现,当前“人脸信息”这一重要个人生物信息被部分商家视为“唐僧肉”,涉“脸”个人信息侵权问题频发。部分商家为何热衷于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护脸”难题难在哪?怎么破?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部分企业要“脸”不顾“法”
小鹏汽车表示,此次事件中所获人脸数据由第三方软件提供商悠络客采集,小鹏汽车不存储此类数据。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部门向记者表示,确已督促涉事企业将人脸识别信息删除。
一段时间以来,此类问题频频出现。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出科勒卫浴非法抓取了220万余条人脸信息;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出正通集团旗下的宝马4S店抓拍并存储了4600余条人脸信息;2021年,上海市场监管机构因违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对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上海盛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联亚商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进行了处罚,部分企业单次处罚所涉消费者“脸照”就在数百万张至数千万张不等。
记者还发现,房地产行业是此类侵权的“重灾区”。2021年,湖州金达置业有限公司、江阴梁瑞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新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地房地产公司都因非法采集人脸识别信息被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专家表示,商家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已涉嫌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2020年10月实施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也明确规定,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也属于个人敏感信息,收集个人信息时应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2021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将作为个人信息收集前提的“同意”细化为“单独同意”。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商家为啥盯着“脸”?利字摆中间
法网恢恢,为何部分商家却仍想方设法“盗采”消费者人脸信息呢?记者调查发现,这与当前几方面情况直接相关。
各类企业均有靠消费者“人脸信息”提升经营业绩的强烈冲动。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小鹏汽车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开发的算法可以对面部数据进行识别计算,以此进行门店的客流统计和客流分析,包括进店人数统计、男女比例、年龄分析等。这些数据是商家提升经营效率的重要参考。“会员授权的基础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会员进入门店的一瞬间,其以往在该品牌门店消费情况立即被推送到对应导购员的手持设备上,导购员根据关键信息为该会员进行精准导购。”在为小鹏汽车提供服务的悠络客平台网站上,该公司称其解决方案可以应用于汽车、鞋服、快消、医药等多类消费领域。